[卷下 治法] 补药可通融论
古人病愈之后,即令食
五谷以养之,则
元气自复,无所谓补药也。
神农、仲景之书,岂
有补
。遂开后世补养
服食之法。以后医家,凡属体虚病后之人,必立补方,以为调理善后之计。
若富贵之人,则必常服补药,以供劳心纵欲之资;而医家必百计取媚,以顺其意。其药专取
贵重辛热为主,无非参、术、
地黄、桂、附、
鹿茸之类,托名
秘方异传。其
气体合宜者,一
时取效;久之必得
风痹阴痼等疾,隐受其害,虽死不悔。此等害人之说。固不足论。至体虚
病后补药之方,自当因人而施,视
脏腑之所偏而损益之。其药亦不外
阴阳气血,择和平之药
灵敏十种,相为出入,不必如
治病之法,一味不可移易也。故立方只问其阴阳脏腑,何者专
重而已。况膏丸合就,必经
月经时而后服完。若必每日视脉察色,而后服药,则必须一日换
一丸方矣。故凡服补药,皆可通融者也。其有神其说,过为艰难慎重,取贵僻之药以可以却
病
长生者,非其人本愚昧,即欲以之欺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