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正名
《
伤寒论》曰∶
发热而渴,不
恶寒者为
温病,后人省“”加“”为瘟,即温也。
如
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为症。又如
滞下,古人为
下利脓血,盖以
泻为
下利,后人加“”为“痢”。要之,古无瘟、痢、症三字,皆后人之自为变易耳,不可因
易其文,以温瘟为两病,各指受病之原,乃指冬之伏寒,至春至夏发为
温热,又以非节之暖
为
温疫,果尔,又当异证异脉,不然临治之际,何以知受病之原不同也。设使脉病不同,病原各
异
,又当另立
方论治法,然则脉证治法,又何立哉?所谓枝节愈繁,而意愈乱,学人未免有多岐
之
惑矣。夫温者热之始,热者温之终,温热首尾一体,故又为
热病即温病也。又名疫者,以其延
门阖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今省文作“”加“”为疫。又为
时疫时气者
,因其感
时行戾气所发也,因其恶厉,又
为之疫疠,终有得汗而解,故燕冀名为汗病。此外
,又有
风温、
湿温,即温病挟
外感之
兼证,名各不同,究其病则一。然近世称疫者众,书以
温疫者,弗遗其言也。后以
伤寒例及诸家所议,凡有关于温疫,其中多有误者,恐致惑于
来学,悉采以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