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伤寒例》正误
《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
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
四时正气之
序
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
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
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
温病,至夏变为
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成注《
内经》曰∶先
夏至为温病,后夏至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于伤寒而得之。
正误∶按∶
十二经络,与夫
奇经八脉,无非
营卫气血,周布一身而
营养百骸。是以天真
元气,无往
不
在,不在则
麻木不仁。造化之机,无刻不运,不运则
颠倒仆绝。然
风寒暑湿之邪,与吾身
之
营卫,势不两立,一有所干,疾苦作矣,苟或不除,不危即毙。上文所言冬时严寒所伤,中
而即
病者为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然风寒所伤,轻则
感冒,重则伤寒
,即感冒一证,风寒所伤之最轻者,尚尔
头疼身痛、
四肢拘急、
鼻塞声重、
痰嗽喘急、
恶寒
发热,当即为病,不能容隐,今冬时严寒所伤,非细事也,反能藏伏过时而发耶?更问何等
中而即病?何等中而不即病?何等中而即病者
头痛如破,身痛如杖,恶寒
项强,发热如炙,或
喘或呕,甚则发痉,
六脉疾数,
烦躁不宁,至后
传变,不可胜言,仓卒失治,乃致伤生;何
等中而不即病者,感则一毫不觉,既而延至春夏,当其已中之后,未发之前,饮食
起居如常
,神色声气,纤毫不异,其已发之证,势不减于伤寒。况风寒所伤,未有不由肌表而入,所
伤皆营卫,所感均系风寒,一者何其懵,中而不觉藏而
不知;一者何其灵异,感而即发。发而根属
同源而异
流,天壤之隔,岂无说耶?既无其说,则知
温热之原,
非风寒所中矣。且言寒毒藏于肌肤之
间
,肌为肌表,肤为皮之浅者,其间一毫一窍,无非营卫经行所摄之地,即感冒些小风寒,尚
不能稽留,当即为病,何况受严寒杀厉之气,且感于
皮肤最浅之处,反能容隐者耶?以此
推之,必无是事矣。凡治
客邪大法,要在
表里分明,所谓未入于腑者,邪在经也,可汗而已
;既入于腑者,邪在里也,可下而已。果系寒毒藏于肌肤,虽过时而发,
邪气犹然在表,治
法不无发散,邪从汗解。后世治
温热病者,若执肌肤在表之邪,一投发散,是非徒无益,而
又害之矣!
凡病先有
病因,方有病证,因证相参,
然后始有病名,稽之以脉,而后可以言治。
假令伤寒
中暑,各以病邪而立名,今
热病以病证而立名,上文所言暑病,反不若言热病者,尚可模糊,
若以暑病为名,暑为病邪,非感盛夏之暑,不可以言暑病,若言暑病,乃是
香薷饮之证,彼此岂
可相混?凡客病感邪之重,则病甚,其热亦甚;感邪之轻,则病轻,其热亦微,热之微
甚,存乎感邪之
轻重也。二、三月及八、九月,其时亦有病重,大热不止,失治而死者。
五、六月
亦有病轻热微不药而愈者。凡温病四时皆有,但仲夏感者多,
春秋次之,冬时又次之,但可
以
时令分病之多寡,不可以时令分热之轻重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
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应
暖而反
大寒,夏应大热而反
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有其气
,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
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然
气候亦
有应至而不至,或有至而太过者,或未应至而至者,此成
病气也。
正误∶
春温、夏热、秋凉、冬寒乃四时之常,因风雨阴晴稍为损益。假令春应暖而反多寒,其时必
多雨;秋应凉而热不去者,此际必多晴;夫阴晴旱潦之不测,
寒暑损益安可以为拘?此天地
四时之常事,未必为疫。夫疫者,感天地之
戾气也。戾气者,非寒、非暑、非暖、非凉,亦
非四时交错之气,乃天地别有一种戾气,多见于兵荒之岁,间岁亦有之,但不甚耳。上文所
言,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为时行之气,虽不言疫,疫之意寓是矣。盖缘不知戾气为交错之气而为疫,
殊不知
四时之气,虽
损益于其间,及其所感之病,终不离其本源。假令正、二月应暖,偶因风雨交集,
天气不
温暖,而多春寒。所感之病,轻则为感冒,重则为伤寒,原从感冒伤寒法治之,但春寒之气,
终不若冬时严寒杀厉之气为重,投剂不无有轻重之分,此即应至而不至,至而不去二事也。
又如八九月,适多风雨,偶有暴寒之气先至,所感之病,大约与春寒仿佛,深秋之寒,终不
若冬时杀厉之气为重,此即未应至而至。即冬时严寒倍常,是为至而太过,所感亦不过即病
之伤寒耳。假令夏时多风雨,炎威少息,为至而不及。时多亢旱,烁石流金,为至而太过。
太过则病甚,不及则病微,至于
伤暑一也,其病与四时正气之序何异耶?
治法无出于香薷饮
而已。
其冬时有非节之暖,名曰
冬温。
正误∶此即未应至而至也。按∶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今又以冬时非节之暖为冬温。一感于冬
寒
,一感于冬温,一病两名,
寒温悬绝,然则脉证治法又何似耶?夫
四气乃二气之离合也,二
气即一气之升降也,升极则降,降极则升;升降之极,为阴阳离,离则亢,亢气致病。
亢
气者冬之大寒,夏之
大暑也。将升不升,将降不降,为阴阳合,合则气和,气和则不致病。
和
气者即春之温暖,秋之清凉也。是以阴极而
阳气来和,为温暖;阳极而
阴气来和,为清凉,
斯有既济之道焉。《易》曰∶
一阴一阳为之道。偏阴偏阳为之疾。得其道,未有反致其疾者。若夫春寒
秋热,为冬夏之
偏气,倘有触冒之者,固可以为疾;亦无出于感寒伤暑,未可以言疫。若夏凉冬暖,
转得春秋之和气,岂有因其和而反致疾者?所以但见伤寒中暑,未尝见
伤温和而中清凉也。
温暖清凉,未必为病,又乌可以言疫?
从
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天有暴寒者,此皆
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
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为重。七、八月,阳气已
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暑相似,但有殊耳。
正误∶按∶四时皆有暴寒,但冬时感严寒杀厉之气,名伤寒,为病最重,其余三时寒微,为病亦微
。又
以三时较之,盛夏偶有些小风寒,所感之病更微矣。此则以感寒之重,病亦重而热亦重;感
寒之轻,病亦轻而热亦轻。是重于冬而略于三时,至夏而又略之,此必然之理也。上文所言
,
三四月,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六月,以其时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为
重
;七八月其时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由是言之,在冬时阳气潜藏,为寒所折,病
热更微,此则反见夏时感寒为重,冬时感寒为轻,
前后矛盾,于理大违。交春夏秋三时,偶
有暴寒所着,与冬时感冒相同,治法无二,但可名感冒,不当另立
寒疫之名。若又以疫为名
,殊类画蛇添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