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疫病方论] 软脚瘟
软脚瘟者。便清泄白。足肿难移者是也。即
湿温。宜
苍术白虎汤。不可轻下。
小儿亦易
传染。人见惊搐发痉。误作惊治。与大人多仿佛也。故凡盛夏湿温之证。
即藏
疫疠在内。一人受之。则为湿温。一方传遍。即为疫疠。所以疫疠之发。每每盛
于春夏者。以其
湿热暑
三气交蒸故也。盖春主
厥阴肝木。秋主
阳明燥金。冬主太
阳寒水。各行其政。惟
春分以后。至秋分以前。
少阳相火。
少阴君火。
太阴湿土。三气
合行其事。天本热也。益以日之暑。日本烈也。益以地之湿。三气交动。时分时合。其
分也风动于中。胜湿解蒸。不觉其苦。其合也。天之
热气下。地之
湿气上。人在
气交
之中。无隙可避。故病之繁且苛者。莫如夏月为最。以无形之热。蒸动有形之湿。即
无病之人感之。未免为患。况素有湿热。或
下元虚人。安得不患湿热之证乎。是以
湿热之证。最忌
发汗。发汗则湿热混而为一。
中气尽伤。多成死证。惟宜
分解。先抉
中气。使中气徐领其表其里。
上下分消。故多愈也。至若疫气。则邪正混合。邪极胜。
正极衰。转眼立毙。苦寒
伤胃。
温补助邪。如
人中黄之类。方为
合法也。夫
伤寒之邪。
先行身之背。次行身之前。次行身之侧。由外廓而入。
瘟疫之邪。则直行中道。流布
三焦。
上焦为
清阳。故
清邪从之上入。
下焦为
浊阴。故
浊邪从之下入。
中焦为
阴阳
交界。凡
清浊之邪。必从此区分。甚者三焦相混。上行极而下。下行极而上。伤寒邪
中外廓。一表即散。疫邪行在中道。表之不散。伤寒邪入胃腑。则
腹满便。故可攻
下。疫邪布在中焦。散之不收。下之复合。此与治伤寒
表里诸法。有何涉哉。
周禹载曰。按吴又可皆论寻常所有疫疠。喻嘉言止论天地不正之大疫。各极快
畅。不可执一。要知瘟疫有
伤气。
伤血伤胃之殊。故见证不同。治亦稍异。若入脏者。
则必不知人而死矣。大法以证为则。毋专以脉为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