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伏温兼挟气郁痰饮食积瘀血以及胎产经带诸宿病
伏温而兼挟
外感者,则以新邪而引动
伏气为病。若伏温而兼
内伤者,则因内伤而留滞伏温,不得爽达。治
之不得其
法,每有因此淹缠,致成坏证者。即如平时有
气郁之病,则
肝木不畅,
络气郁滞,
温邪窜入肝络,即有胸板胁
刺、
咳逆等证。邪郁不达,久而
化火,即蒙冒
厥阴而有昏痉之变。平日有
痰饮内停者,抑遏温邪,不得疏越,
郁之即久,外冒之
痰浊,尚未蒸开,而内藏之
津液,早已干涸。一旦热势猝发,如烈火燎原不可措手者,亦往
往有之。
中宫先有食滞,或因病而积,为
热邪所燔,阻结于胃,劫烁
胃津,此可攻之证也。须得
大便通行,积
去而热邪乃随之而解也。平时有
瘀血在络,或因病而有
蓄血,
温热之邪与之纠结,热附血而愈觉缠绵,血得热
而愈形胶固。或早凉暮热,或外凉
内热,或神呆不语,或妄见如狂,种种奇险之证,皆瘀热所为。治之者,必
须导去瘀血,俾热邪随瘀而下,庶几
病势可转危为安也。有
胎前犯
温病者,热邪燔灼,易于
伤胎。治之者,除
蓝布冷泥护胎外,
治法亦别无善法。只要眼明手快,认清
病机,迎头清泄,勿令
邪热留滞伤胎,便为得法。古
法每于当用方中,加入四物,名曰护胎。如当用者,尚无大害;若不当用而用之,则滋腻滞邪,非徒无益,而
反害之矣。产
后血舍空虚,
百脉俱弛,当此而温病猝发,最易陷入
血络,急则为痉狂等险候,缓则留恋
血室,
燔灼营阴,延为阴损之候。治之者,须处处回护
阴血,一面撤邪,一面养血,勿令热邪深陷,乃为得手。至兼
挟经带为病,亦与胎产
相似,不外虚则邪陷、实则瘀阻两层。治之者,处处就此两层着想,
自然得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