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论] 成方须损益论
自南阳制方而始,厥后唐、宋、元、明,及国朝以来,
成方不可胜纪,焉能熟悉于胸。尝见有读《
千金方》者,有读《
医方考》者,有读景岳《新方》者,有读庵《集解》者,往往宗此而不知彼,宗彼
而不知此者,不待言矣。窃谓古人成方,犹刻文也,临证犹临场也,即有如题之刻文,慎无直抄,必须师其大
意,移步换形,庶几中式。而临证即有对病之成方,亦当谅体之
虚实,病之新久而损益之。思成方不在多而
在损益,譬如
二陈汤,即夏、苓、陈、草也,治一切
痰饮之病,除去
陈皮,乃海藏
消暑丸,
伏暑烦渴用之,
此一减而主治之法,相去迳庭矣。
平胃散,即陈、苍、朴、草也,治一切
湿气之病,加入
芒硝,乃
女科之
下胎
方,
死胎不下用之,此一加而主治之法,相悬霄壤矣。此损益之法也,医者知是理乎?又如
气虚用四君,血
虚用四物,倘
气血两虚之候者,二方合用名
八珍汤,此深一层之病,而加深一层之方也。
利湿用五苓,清热
用三石,倘
湿热并盛之候者,二方合用名
甘露饮,此亦深一层之病,而加深一层之方也。又如固
本丸,治
虚劳损证,减去
麦冬、生地,名曰
三才,以治
三焦亏证,此轻一等之病,而减为佐之药也。
香苏饮,
治
四时感冒,减去
香附、
紫苏,名曰二贤,以治
膈中痰饮,此亦轻一等之病,而减为君之药也。诸如此类,
不可枚举,在医者,必须临证
权衡,当损则损,当益则益,不可拘于某病用某方,某方治某病,得能随
机应变,则沉未有不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