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丹合编选注》
书名:女丹合编选注朝代:清作者:贺龙骧时间:公元1644──公元1911年

[壶天性果女丹十则(一卷)] 第七则·调养元神

    女子之功,比男子便捷些,女子从养真至胎息,其功已得三分之二;不若男子之功,便有许多 作用,方能到得调神地步。所以女道丹书,从养真直至胎息,功毕便接录外行功修,俟其外行有余,方 可炼调神一段事体。 夫神何以调?因其前日运炼气血时,已将血化为气,气因血住,其气便化神了。到此时候, 若不陶冶性情,辅立外行,恐将来凝之不住,反失丹道,有误前功。故修行到此,必须使他照根据戒 规,严遵法度,将他心性磨炼成一块顽石相似。必须炼而复炼,磨而复磨,直至养道心花开发,本 体光明。到此时候,性已养纯,神已入定,内外贞白,表里玲珑。此诚所谓“万倾冰壶光射目, 一轮明月映深潭”,纤尘不染,体相皆空。行到此地,若运炼之时,自有一番清灵善化之机, 照映在腔子里。定久之际,浑然若死人一般,不动亦不言,不食亦不饥。此时必须用人扶养,不可 因其入定,便妄惊叫喊,若妄惊动,恐伤神体,必走入魔营,为害不浅也。 女修至此,当留心着意,毋致差失。当其入定之后,只见他气息不存,颜色不改,任其自聚 自散。或一二日,或五七日,或十余日,皆不可动,须当用人日夜护持。待等他鼻息微微,神光半露, 方可低声呼之。 倘彼出定之后,即凡饮食衣服,随心所适。以后必须着着防危,庶免丹元有失。此后功夫,直至养到出 神之后,方无危险。学人记之,慎之勿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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