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微理妙论
古今治痢,皆曰热则清之,寒则温之,初起热盛则下之,有表症则汗之,
小便赤涩则分利之,此五者
举世信用如规矩准绳,不可易。予谓五者惟清热一法无忌,余则犯四大忌,不可用也,今详于后。
一曰忌
温补
痢之为病由于
湿热蕴积,胶滞于肠胃中而发也。宜
清邪热,导
滞气,
行瘀血,其病即去。若用参术
等温补之药,则热愈热,气愈滞,而血亦凝,久之
正气虚,
邪气盛,不可疗矣。此投温补之祸为最烈也。
一曰忌大下
痢因
邪热胶滞肠胃而成,与沟渠壅塞
相似,惟用磨利疏通则愈。若用
承气汤大下之,譬如欲
清壅塞之渠,而注狂澜之水,壅塞必不可去,无不岸崩堤塌矣。治痢而大下之,胶滞必不可去,徒
伤胃气,损
元气而已。
正气伤损,
邪气不可除,壮者犹可,弱者危矣。
一曰忌
发汗
痢者
头痛目眩,身发
寒热者,此非
外感,乃因毒
熏蒸自内达外,虽有表症,实非
表邪也。若发汗则正气
既耗,邪气益肆。且风剂
燥热愈助
热邪,
表虚于外,邪炽于内、鲜不毙矣。
一曰忌分利
利
小便者,治
水泻之良法也。以之治痢则大千矣。痢因邪热交滞,
津液枯涩而成。若用五苓等剂分利
其水,则津液愈枯,而涩愈甚,遂至缠绵不己,则分利之为害也。若
清热导滞,则痢
自愈,
而小便自清,又安用分利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