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正宗辑要 第二章·分论] 二十三、论伏邪外发须辨六经形证
《
伤寒绪论》曰∶初发病时,头
项痛、
腰脊强、
恶寒,
足太阳也;
发热面赤、
恶风,
手太阳也;目疼
鼻干、
不得卧,
足阳明也;蒸热而渴,
手阳明也;
胸胁满痛,
口苦,
足少阳也;
耳聋及病
寒热往来,
手少阳也;
腹满自利而吐,
足太阴
也;
口干津不到咽,
手太阴也。脉沉细,口燥渴,
足少阴也。
舌干、不得卧,
手少阴也;耳聋
囊缩、不知人事,
足厥阴
也;
烦满厥逆,
手厥阴也。《
医略》曰∶
太阳之脉,上连
风府,循
腰脊,故头项痛,腰脊强;
阳明之脉,挟鼻络于目,
故
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
少阳之脉,循胁络于耳,故
胸胁痛而耳聋;
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
嗌干;
少阴
脉贯肾,络于肺,系
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厥阴脉循
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凡
外感病,无论暴感
伏气,或
由外而入内,则由
三阳而传入
三阴;或由内而达外,则由三阴而外出三阳。
六经各有见证,即各有界限可凭。
治病者,
指其见证,即可知其病之浅深;问其前见何证,今见何证,即可知病之
传变。
伤寒如此,
温病何独不然?《
素问·
热病
篇》、仲景《
伤寒论》,均以此立法。圣人复起,莫此易也。近贤叶氏,始有伤寒分六经,温病分
三焦之论,谓出河间,
其实
温热病之法,至河间始详,至温病分三焦之论,河间并无此说,其书具在,可覆按也。厥后
吴鞠通着《
温病条辨》,
遂专主三焦,废六经而不论。殊不知人身
经络,有
内外浅深之别,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
上焦篇》提纲云∶
凡温病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试观
温邪初发者,其果悉见上焦
肺经之见证乎?即或见上焦之证,其果中、
下焦能丝
毫无病乎?鞠通苟虚心诊视,应亦自知其说之不可通矣。况伤寒、
温热为病不同,而六经之见证则同,用药不同,而六
经之立法则同,治温病者,乌可舍六经而不讲者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