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正宗辑要 第二章·分论] 三十六、湿证非易治之病
湿伤脾阳,在中则不运
痞满,传下则
洞泄腹痛。
伤胃阳,则
呕逆不食,膈胀
胸痛。两伤脾胃,既有脾证,又有胃证
也。其伤脾胃之阴若何?湿久生热,热必
伤阴,古称
湿火者是也。伤胃阴,则
口渴不饥;伤
脾阴,则舌先灰滑,后反黄
燥,
大便坚结。湿为
阴邪,其伤人之阳也,得理之正,故多而常见;其伤人之阴也,乃势之变,故罕而少见。治湿必须
审在何经何脏,兼寒兼热,
气分血分,而出辛凉、辛温、甘温、苦温、淡渗、苦渗之治。否则笼统混治,将见肿胀、黄
疸、洞泄、
衄血、
便血诸症蜂起矣。盖土为
杂气,
兼证甚多,最难
分析,岂可泛论
湿气而已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