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编·正宗辑要 第四章·分症] 五、伏暑
杨如侯曰∶冬月
头痛,微
恶寒,
面赤烦渴,舌白,脉濡而数,此冬月触动
伏暑之邪而病者也。按虽在冬月,独
太阴
伏暑,不得误作
伤寒。盖头痛恶寒,
内伤寒无异,而面赤烦渴,则非伤寒矣。然犹似伤寒
阳明证,
至脉濡而数,则断非
伤寒矣。盖寒脉紧,风脉缓,暑脉弱。濡则弱之象,弱则濡之体也。濡即离中虚,火之象也;紧即坎
中满,水之象也。
火之性热,水之性寒,象各不同,性则各异。故曰∶虽在冬月,定非伤寒,而为伏暑也。冬月犹为伏暑,秋日可知。伏
暑之与伤寒,犹男女之别,一则外实中虚,一则外
虚中实,安得混而同之。
又曰∶伏暑有九似∶
头疼壮热似伤寒;
往来寒热似疟疾;
翻胃吐食似
膈气;
大便下血似
肠风;
小便不利似
淋沥;饮
食无度似
消渴;
四肢困倦似
虚痨;眼睛黄赤似
酒疸;遍身
黄肿似食黄,皆伏暑变象也。
雷少逸曰∶伏天所受之暑者,其邪盛,患于当时;其邪微,发于秋后。
时贤谓
秋时晚发,即伏暑之病也。是时凉风
飒飒,侵袭肌肤,新邪欲入,
伏气欲出,以致
寒热如疟。或微寒,或
微热,不能
如疟厘清。其脉必滞,其舌必腻,脘痞
气塞,渴闷
烦冤,每到午后则甚,入暮更剧,热至天明得汗,则诸恙稍缓,日日如是,必要二
三候外,方得全解。倘调
理非法,不治者甚多。不比
风寒之邪,一汗而解;
温热之气,投凉则安。拟用清宣温化法,使其
气分开,则新邪先解,
而伏气亦随解也。然是证变易为多,其初起如疟,先服清宣温化法,倘
畏寒已解,独
发热淹绵,可加芦、竹、
连翘,
本法内之
半夏、
陈皮,乃可删去,恐其
温燥之品,
伤津液也。其
舌苔本腻,倘渐黄、渐燥、渐黑、渐焦,是伏暑之热,
已伤其阴,于本法内,可加洋参、
麦冬、
玄参、细地治之。倘神色昏蒙者,是邪逼近
心包,
益元散、
紫雪丹,量其证之
轻重而用。倘壮热舌焦,
神昏谵语,脉实不虚,是
邪热归并阳明,宜用
润下救津法治之。如
年壮体强,以
生军易
熟军,
更为有力。种种
变证,务在临证之时,细审病之新久,体之
虚实,
按法用之,庶无差忒耳。
又或问曰∶曾见禹载书中论伏暑,谓
三伏之时,以书晒曝烈日之中,随即收藏于笥,
火气未散,冬时启笥,触之遂
病。今是论中全未言及,得毋遗漏乎?答曰∶子诚刻舟求剑也。此不过偶一有之之证。若此论之,则伏暑之证,专病晒
书之家,而无书晒者则不病;专病在冬,而三秋则不病。可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