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温热总论] 论温热即是伏火(添加)
凡
伏气温热,皆是伏火,虽其初感受之气有
伤寒、
伤暑之不同,而潜伏既久,蕴酿蒸变,超时而发,无一
不同归火化。
中医所谓伏火症,即西医所谓内
炎症也。
王秉衡曰∶
风寒暑湿,
悉能化火,血
气郁蒸,无不生火,
所以人之火症独多焉。朱心农曰∶东南方
天气多热,
地气多湿,最多
湿温、
湿热之症,
正伤寒症极少,即云冬
月多正伤寒症,亦不尽然。历症以来,恒见大江以南,每逢冬令太温,一遇
感冒,表分虽有外
寒,内则竟多伏火,悉以伏火治之,丝毫不爽。故魏柳州曰∶
壮火为万病之贼。嘉约翰曰∶炎症为百病之源。
中医西医,其揆一也。虽然,同一伏火,而
湿火与燥火,判然不同。以治燥火之法治湿火,则湿愈遏,而热愈
伏;势必为
痞满,为呕呃,为
形寒热不扬,为
肠鸣泄泻,甚则蒙闭清窍、
谵语神昏、
自汗肢厥,或
口噤不语,
或手足
拘挛。以治湿火之法治燥火,则以燥济燥,犹拨火使扬,势必为
灼热、为
消渴、为热盛昏狂、为风动痉
厥,甚则
鼻煽音哑,
舌卷囊缩,阴竭阳越,
内闭外脱。是以对症发药,必据湿火、燥火之现症为凭,分际自清,
误治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