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疮总论
大凡疮疾有
五善七恶之证。不可不察也。
烦躁时嗽。
腹痛渴甚。或
泄利无度。或
小便如淋。一
恶也。脓血大泄。肿尤甚。脓血败臭。痛不可近。二恶也。喘粗
短气。
恍惚嗜卧。三恶也。目视
不正。
黑睛紧小。
白睛反青。
瞳子上看。四恶也。肩项不便。
四肢沉重。
五恶也。不能下食。服药
则呕。食不知味。六恶也。
声嘶色败。口鼻青赤。面目四肢
浮肿。七恶也。动息自宁。饮食知味。
一善也。便利调匀。二善也。脓溃肿消。色鲜不臭。三善也。神彩
精明。语言清爽。四善也。
体气
和平。五善也。若五善见三则瘥。七恶见四则危。然则病有源同七恶。皮紧急者如善。病有源同五
善。皮缓虚者如恶。夫如是者岂凡医之所知哉。若五善病至。则妙无以加也。如七恶并臻。则恶之
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