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伤寒论注正误存疑全篇] 阳明篇正误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
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自」〔盗〕汗出。
【按】
自汗是
阳明证,
盗汗乃
少阳证,盗汗应是自汗,当改之。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
发热」,微
恶寒者,表未解也,可
发汗,宜
桂枝汤。
【按】
汗出多之下,当有「发热」二字,若无此二字,脉迟汗出多,微恶寒乃表
阳虚,
桂枝
附子汤证也,岂有用桂枝汤发汗之理乎?当补之。
伤寒脉浮滑,此以表有热,里有「热」〔寒〕,
白虎汤主之。
【按】
里有寒之「寒」字,当是「热」字,若是「寒」字,非白虎汤证也,当改之。
伤寒若吐下后不解,不
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
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
独语如
见鬼状。若剧者,发则
不识人,循衣模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滑」〔弦〕者
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
谵语者,
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按】
脉弦者生之「弦」字,当是「滑」字,弦为阴负之脉,岂有必生之理?惟
滑脉为阳,
始有生理。况滑者通也,涩者塞也,凡物之理,未有不以通为生,而塞为死者,当改
之。
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
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
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
小便数者,大便必□,
不更衣十日
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若
小便不利」〔但以法救之〕,渴者宜
五苓散。
【按】
「但以法救之」五字,当是「若小便不利」五字,方与上文小便数,及下文渴者之义
相属。此条
病势不急救之之文,殊觉无谓。昔王
三阳亦云:此处五苓散难用,不然经
文渴者之下,当有缺文,当改之。
栀子柏皮汤方
【按】
此方之
甘草,当是
茵陈蒿,必传写之误也。
太阳病,当
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一
、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
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五、
六日吐之者」,
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
小逆。
【按】
欲食冷食之下,当有「五六日吐之者」六字,若无此一句,则不喜糜粥,欲食冷食,
与朝食暮吐之文不相联属。且以上文一、二日,三、四日之文细玩之,则可知必有「
五六日吐之」一句,由浅及深之义也,当补之。
寸口脉浮大,而医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
寒气相抟,则为
肠鸣,医
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冷必相抟,其人必□。
【按】
「令汗大出」四字,当是衍文,宜删之。
阳明病,□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气汤下之」
。若能食者,但□耳。〔宜大承气汤下之〕
【按】
「宜大承气汤下之」句,应在必有燥屎五、六枚之下始合。若但便□即用大承气汤下
之,殊失仲景慎重
误下之旨,当移之。
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
短气,腹都满,□下及
心痛,久按之,气不通,
鼻干,不得汗
,
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
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
前后肿,刺之小差,外不解
,病过十日,脉续「弦」〔浮〕者,与
小柴胡汤。但浮,无余证者,与
麻黄汤,若不
尿,
腹满加哕者,不治。
【按】
续浮之「浮」字,当是「弦」字,始与小柴胡汤法之脉相合。若是「浮」字,则上之
浮即宜小柴胡汤,而下之浮又用麻黄汤,不自相矛盾耶?当改之。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按】
必吐下不止之「下」字,衍文也,当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