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治法第五] 针法(一首以下并出针经)
先说
平针法。含
针口内温。按揉令气散。陷穴故教深。持针安穴上。令他嗽一声。随嗽
归天
部。
停针再
至人。再停归
地部。
待气候针沉。气若不来至。
指甲切其经。次
提针向病。
针退
天地人。
先以揉按令其气散。次掏穴定力。重此最好。右手持针。安于穴上。随令
患者嗽一声。
左右
用针转入
天部。
皮肤之间也。少时左右进至人部。
肌肉之间也。再少时进至地部。筋骨之间
也。凡穴当一寸许。如此作三次进之。大抵
疼痛实泻。
麻痹虚补。经云。
针法手如握虎。如
待贵人。凡
取穴手指。前哲又有
八法。弹而怒之。
迎而夺之。使
经气腹满。令
邪气散而
正气
行也。循而扪之。
随而济之。抚摩上下。见
动脉之处。摄而按之。
推而纳之。以手指加力按
所针之穴。使邪气泄而易散。病者不知其针。爪而下之。切而散之。方寸既见。其穴
端正。
使针易入不瘥。病患亦不知其痛。
补必随
经刺。令他吹气频。随吹随左转。逐归天地人。待气停针久。三弹更熨温。
出针
口吸
气。急急闭其门。泻欲迎经取。吸则内其针。吸时须右转。根据次进天人。
转针仍
复吸。根据法
要停针。出针吹出气。摇动大其门。
凡出针不可猛出。必须作两三次。
徐徐转而出之。则无血。若猛出者。必见血也。有晕
针者
。
夺命穴救之。男左女右。取左不回。却再取右。女亦然。此穴正在手膊上。侧筋骨
陷中。
即是
虾蟆儿上边也。从肩至肘。正在当中。凡刺之道。必须知
禁忌。经云。毋刺
浑浑之脉。
之热。
漉漉之汗。如
大风大雨。严寒盛暑。卑湿
烦躁。便黑
吐血。暴然失听。
失明。失
意。失便溺。
失神。及
七情五伤醉饱。皆不可刺。乘车马远来。亦
候气。血定。
然后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