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书集) 伤寒相舌秘法] 二论脏腑
雷真君曰∶
五脏六腑,人所知也。然而,五脏不止五,六腑不止六,人未之知也。心肝脾肺肾,此五
脏也。五脏之外,
胞胎亦为脏。虽胞胎系妇人所有,然男子未尝无胞胎之脉。其脉上系于心,下连于
肾,此脉乃通上
通下,为心肾接续之关。人无此脉,则
水火不能相济,下病则
玉门不关,上病则
怔忡不宁
矣。若妇人上病,与男
子同,下病则不能受妊。是生生之机属阴,而藏于阳,实另为一脏也。然既为一脏,
何以不列入五脏之中?因五脏分
五行,而胞胎居水火之
两歧。不便分发,所以止言五脏而不言
六脏也。
或疑胞胎既是一脏,不列入五脏之中,何以千古
治病者,不治胞胎,竟得无恙,是胞胎亦可有可无之脉,其
非五脏之可比,而不知非也。盖胞胎不列入五脏,亦因其两歧。故病在上则治心,而
心气自通于胞胎之
上;病在下则治肾,而
肾气自通于胞胎之下。故不必更列为一脏,而非胞胎之不为脏也,或又疑女子
有胞胎以怀妊,以胞胎为一脏固宜,而男子亦曰有胞胎,其谁信之。
不知男子之有胞胎,论脉之
经络,而非胞之有无也。于心之膜膈间,有一系下连于两肾之间,与
妇人无异,惟妇人下大而上细,男子上下俱细耳,妇人下有口,而男子下无口为别。
此脉男女入房。其
气下行,而妇人之脉,其口大张,男子泄精,直射其口,而胞胎之口始闭
而受妊矣。若男子精不能射,或女
子气不下行,或痰塞,或火烧,或水冷,其口俱不敢开,断不能
受妊。此胞胎之为一脏甚重也。至
小肠、
大肠、
膀胱、胆、胃、
三焦,此六腑也。六腑外,更有
膻中,亦一腑也。膻中,即
心包络,代
君火司令者也。膻中与心,原为一脏一腑。两相
表里,今独称
心而遗膻中,非膻中不可为腑。尊心为君火,不得不抑膻中为
相火也。或曰千古不治膻中,何以
治心而皆效。不知心与膻中为表里,表病则里亦病,故治里而表
自愈,况膻中为脾胃之母,土非火
不生,
心火不动。必得相火之往来以生之,而后
胃气能入,
脾气能出也。膻中既为脾胃母,谓不足当
一腑之位乎。此膻中之为一腑,人当留意。
张真君曰∶六脏七腑,今日始明,真一快事。
(尝论五脏各
相生相克,实各相成。一经之病,每兼数经以治,此经之邪。或向别经而求,故用
药不得胶柱,过于区别,然论其大概,亦不可混。肺为金脏,其质娇,
畏寒畏热,而过寒过热之药,不
可以之治肺也。脾为土脏,其质浓。可寒可热,而偏寒偏热之药,无不可以之治脾也。心为火脏,体居
上,忌用热,其有以热药治心者,乃
肾虚而坎不交离,本
肾病而非
心病也,肾为
水脏。体居下,忌用寒,
其有以寒药治肾者,乃
心实而
阳亢烁阴,本心病而非肾病也。至于肝为木脏。木生于水,其源从癸,火以
木炽,其权挟丁,用热不得远寒,用寒不得废热,
古方治肝之药,
寒热配用,反佐杂施,职此故也。其
五脏之不同如此,谨附志以俟后来者之鉴诸。
李子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