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治验医案下] 杂病门
愚按
伤寒为
外感。
杂病为
内伤。今昔诸贤。论之详矣。谫劣如余。不必复赞一词也。虽
然外
感由于
六气外侵。内伤由于
五脏自病。愚以为六气之入。未有不先于
元气虚弱。以致
卫气不
能卫外。而任
邪气侵卫。
营气不能营内。而任邪气攻内也
劳倦不能耐。则肺之元气虚。思虑
不能周则心之元气虚。饮食不能运。则脾之元气虚。智谋不能决。则肝之元气虚。
精血不能
充则肾之元气虚此五脏之内伤也夫人一身
阴阳表里经络脏腑总由一气贯通。故气实则五脏亦
实。
皮毛便固。六气难侵。
气虚则皮毛并虚。六气虽不入。而五脏自生招感。古人谓肝
虚风
自生。
肾虚寒自生。义可见矣。顾安得以阴阳表里。经络脏腑。而岐视之乎。奈何学人不察
。乃以外感内伤。分为两科。是将分一人而为两身。则天地可不必交泰。
水火可不必既济。
人身
气血便不必相根据附矣。于是专伤寒者昧于杂病。专杂病者昧于伤寒。一遇伤寒似杂病者
治以杂病之药。杂病似伤寒者治以伤寒之药。不几谬妄
颠倒。杀人反掌乎。此古今所通病。
而缓扁所莫疗。余曰治固可分而术则当兼习者也留心斯
道者识之。勿以为业不专门者
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