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症大小合参卷五] 骨蒸(儿科)
蒸热之病,多起于
足阳明,其始也,火上冲而能啖,
火消烁而
善饥,盖胃为
气血之
海,气血不足,
邪火杀谷,
水谷之精不足济之,渐成口秽
烦躁,
夜热朝凉,毛焦
口渴,
气促盗汗,形如鹄立,谓之
消瘅。若
大便日有十余,肢瘦腹大,频食多饥,谓之食并。
再失调治,邪火不退,相传相受,耗烁精滋,
五脏俱困。如传诸肝,则多怒
善恐,颊
痛
转筋,遇卯酉时则较重;传诸脾则神怠肉肿,足冷
肠鸣,辰戌丑未时则较重;传诸
肺,则
咳逆膈胀,背楚
恶寒,遇午后则较重;传诸心,则五心燔灼,唇鲜
口苦,当午
则较重;传诸肾,则虫食膂髓,
宣露柴骨,遇阴分则较重。此皆邪火为害,而耗伤精
血,致病者也。若至年大,情窦既开,
损伤精血而
成骨蒸者,此又是精枯受伤,致成骨
蒸者也。当于精血
根本处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