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证治裁》
书名:类证治裁朝代:清作者:林佩琴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之八 临产治要] 论产后诸禁

    一、禁卧。恐气未定,遽卧则恶血上升也。二、禁酒。恐助火升动其阳,致眩晕也。三、禁浴。恐水 湿沁窍,致喘满肿重也。四、禁寒。恐血气凝滞,腹痛吐泻诸变丛生也。五、禁汗。恐风药性升,开泄伤阳也。 六、禁下。恐肠腑津液伤也。七、禁利小便恐伤肾气蛰藏也。八、禁寒凉药。恐伤胃,或滋瘀痛也。白芍地黄黄芩等皆慎用。九、禁交合早。恐百脉开张,头眩少腹急满也。十、禁起早作劳,不避风寒,不谨食忌, 致滋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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