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杂症 气] 气之病证
《
内经》列
九气为病。一曰
怒则气上,甚则
呕血(暴
怒伤阴,
血随气逆、
飧泄。完谷而出也。怒
气上冲则呕血,下郁则飧泄,
气郁不运,则水谷不分也。)或
血菀于上,(不呕则郁积于
上焦。)
形气绝,
(卒然倒毙)名
薄厥。(薄,迫也。谓血
气厥逆,迫于上焦。)或
胸满胁痛,食则
气逆而不下。一曰喜则
气缓。志气通畅
和缓,本无病。然过于喜,则心
神散荡而不藏,为笑不休,为气不
收,甚则为狂,有喜极气暴脱而死者,必其人素虚,气浮无根也。(所谓暴
喜伤阳。)一曰
悲则气消。心志摧抑沮丧,则气亦因之消索。以怒则气盛而张反观之,可见悲则气
衰而敛矣。为
目昏,(悲泣多则目昏。)为
筋挛,为
阴缩,(皆有降无升,
肝木受克所致也。)为酸鼻辛
、为
少气不能
报息,(报,接续意。)为
下血,(气不能摄血也。)为泣则臂麻。一曰恐则气
下。精却、(
肾精方欲
化气而上,因恐则却而退下也。
王太仆谓;恐则伤精,却而上,不下流,
下焦阴气亦回环
而不散,故聚而胀。未妥。)气还,下焦胀,为
阴痿骨酸,
精时自下。一曰
惊则气乱。心无
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为痴痫,(惊则
神不守舍,痰涎入心所致。)为不省人事,为
僵仆。
一曰
思则气结。心有所存,神有所归,
正气留而不行,为不眠,为
中痞,
三焦闭塞,
为
不嗜食,为昏瞀,为得后(即
大便)与气,(
嗳气,或屁。气郁
下陷之屁,不若
伤食之屁臭甚。)则快然
而衰。(结气得通而滞减也。)一曰
寒则气收。
腠理闭,气不行,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
一曰
热则气泄。腠理开,汗大泄,喘
呕吐酸,暴迫下注,所谓
壮火食气,又曰热伤
气也。(气
乘风则飘,遇火则散,火主
发泄,一
夜热作而身顿怯,可见。)一曰
劳则气耗。
喘息汗出,内
外皆越,
精神竭绝,(《经》曰∶静则
神藏,躁则消亡。)为促乏,为
嗽血,为
腰痛骨痿,为
高骨
坏,为
煎厥。(
五心烦热,如煎熬而厥逆也。)男为
少精,女为
不月。按
七情皆生于心,以悲则
气下,故属之肺;怒则气上,故属之肝;恐则怯而欲藏匿,故属于肾;思则无所不
通,故属之脾耳,此义宜知。(惊属心
肝气动,故风火交煽,则病
发惊骇。)
清气在下,则生
飧泄,
浊气在上,则生胀。《经》谓
清浊相干为
乱气,(水谷之清气注
五脏,浊气注
六腑,清气
上升,浊气下行,反之则乱也。)予谓邪正相干亦然。(此如卦画之交错,
阴阳揉杂。)于此想见
霍乱情状。
气滞必痛。《经》云诸痛皆因于气。又云气伤痛,形伤肿。先痛后肿者,气伤形
也;先肿后痛者,形
伤气也。丹溪谓
气有余便是火。自觉
冷气自下而上者,非真冷
也,
火极似水耳,不治其火,则气不降。(火极似水,犹云
热证似寒,气为火所冲突,飘忽若风,故
冷也。)气本清,滞而痰
凝血瘀,则浊矣。不治其
痰血,则气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