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四诊 切脉] 《内经》诊寸口
(
寸口即
气口,内分寸、关、尺
三部,解见下文。)
《
素问·脉要
精微论》曰∶尺内(即尺部)两旁,则
季胁也。(季胁,小肋也。尺部所主
脏腑,
其于身之两旁,则当季胁。盖肝候于关而主胁,则肾候于尺,当主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外,
谓浮也。)里以
候腹。(里,谓沉也。下文
内外仿此。)
中附上,(言附尺之上而居中,即关部也。)左(左关)外
以候肝,内以
候膈,(胸之下、腹之上为膈。)右(
右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
上附上,(言附中部之上而居上,即寸部
也。)右(右寸)外以候肺,内以候
胸中,左(左寸)外以候心,内以候
膻中。(即
心包,在两乳
间,谓之
气海。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膻中、膈、腹,包里此藏者也,反候于内,恐
传写之误,当以
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前(寸也)以候前,(前,身面。)后(尺也)以候后,(后,身背。此
分候身之面、背,
下文分候身之上、下,皆就躯体言,与上文分候脏腑对讲。)
上竟上者,(竟,尽也。)胸
喉中事
也,(
头面可推。)
下竟下者,
少腹腰
股胫足中事也。(言寸不独候胸,尺不独候腹也。)
按《
内经》谓脉皆伏行于
分肉之间,深不可见,所常见者皆
络脉。惟手太
阴
肺经脉外见于寸口,此其独诊寸口之故也。后人宗此,皆惟寸口是求。而古之诊
分
三部九候者,不复讲矣。
所谓寸口者,合
寸关尺而为名者也。何谓寸关尺?曰∶自手
肘中横纹,至
鱼际
横绞,得一尺一寸,所取诊者,止长一寸九分,前不及鱼际横纹一分,后不及肘中
横纹九寸,古人于此一寸九分,分为三部。下部在一尺之内,故名为尺;上部在一
寸之内,故名为寸;中部为上下交界之处,
阴阳出入之所,故名之曰关也。寸口又
名气口,何也?以此为肺经肺,肺为气主,故曰气口,又曰
脉口。问∶人身有脏有
腑,此独候
五脏,而
六腑止候胃,何也?曰∶《内经》原以
人迎候阳,以气口候阴,
腑
阳脏阴,此五脏所以候于气口也。而兼候胃者,则以五脏皆禀气于胃,五脏
之气不能自致于
手太阴,必因
胃气乃至,故胃气当并察也。
问∶胆、
膀胱、
大小肠、
命门、
三焦诸腑,当候何处?曰《内经》无明文,故
后人之论不一。有谓
小肠与心为
表里,从心候于左寸,
大肠与肺为表里,从肺候于
右寸者。(此《
难经》之说,非出高阳生也。)有谓小肠候于左尺,大肠候于右尺者。又有谓小
肠为丙火,当从
命门之火候于右尺,大肠属庚金,母隐子胎,当从左肾之水候于左
尺。三说不同,今人多从后二说。以大小肠在腹中,位居至下,经言尺内以候腹,
应候之于尺,不应与位处至高之心肺同候于寸也。愚谓脏腑相移,(如心移热于小肠,则小
便赤,
大便不通则
肺气壅之类。)上下
相关,诊之于寸,亦无不可。况二肠位虽居下,而其经
脉皆上行,则候经于寸,候腑于尺,前说未可废也。如膀胱府居腹下,而寒伤
太阳,
六脉皆浮,岂徒左尺;胃府居中,而邪在
阳明,六脉俱大,岂独右关,可泥
定哉?后二说,当以左小肠,右大肠为是。盖脏腑相配,本因
经络相联,相联乃相
配,相配乃有庚金丙火之称,名实相衡,当从其实,从其所联所配为左右可也。
胆同肝候于左关,膀胱同左肾候于左尺,从无岐议。惟右尺所候,其说不一。有谓
三焦、命门、右肾三者各别,均于右尺候之。有谓右肾即命门,与三焦同候。说者
纷纷。(《难经》谓肾有二枚,左名肾属水,右名命门属火。后人非之,谓左肾为形水,右肾为
气水,总皆属水,
两肾之中,乃为命门。按二说虽异,然皆谓肾有水,又有火,所用补火之药无殊,则亦无庸分别
矣。)愚谓右尺
所候,只一命门尽之,
不用更举三焦、右肾名色。何则?三焦若以位言,则即经之
所谓胸中、
膈中、腹中也。若以三焦之
元气言,则即命门之
真火耳。盖此火宅于命
门,布乎三焦,随藏发而异名,岂有
二火哉?则言胸、膈、腹,即言三焦之部位,
言命门,即言三焦之
元阳,而三焦之名,可不立矣。两肾既皆属水,则当统于左肾,
而右肾之名固可不立。况命门为
火气,居中而亲右,阳能生阴,气能化水,诊
命门之火气,即是诊右肾之
水源,右肾之名,益可不立矣。盖左尺以候
先天之
真阴,
右尺以候先天之
真阳,百川总归一海,千炬无非一灯,何必多立名色,以滋惑乱哉?
问∶脏腑之部位何如?曰∶腑阳脏阴,阳浮阴沉,不易之理也。《难经》谓三菽
之重为
肺脉,则候胸中当轻于三菽可知。六菽之重为心脉,则候膻中当轻于六
菽可知。九菽之重为脾脉,则候胃当轻于九菽可知矣。又胸中、膻中,均即
上焦,
候于两寸;腹中即
下焦,候于两尺;则膈中即
中焦,亦当
两关并候,可知矣。然此
但言其理耳,实则何可泥哉?何则?部位虽分,气脉实贯,寸口三部,仅长寸许,
除
浮沉大小不能无异外,其余迟数等脉,大概无殊。从未见有寸迟而关数,寸滑而
尺涩者。
假令诊得六脉俱数,而断为五脏六腑皆热可乎哉?则必从心肺俱浮,肝肾
俱沉,脾胃在中之说以察之,始可以知为何脏何腑之热。(详脉配
四时五脏条。)而
手法之
轻重一差,则以腑为脏,以脏为腑,固有之矣。即不谬,而浮主表病,亦主
里虚;
沉主内邪,亦主阳陷,其为
虚热实热,
内因外因,非参合
四诊,安能细辨。而但从
区区之部位为断,何异胶柱以鼓瑟也。(如胃停冷食,而六脉皆迟,肺被火刑,而六脉皆数,不独见
之右关右寸,必分疆画界以求之,则固矣。)问∶子言六脉数则俱数,迟则俱迟,则经言
七诊,
谓独小、独大、独疾、(即数。)独迟、独热、独寒、(谓手扪之,而觉有一处独热独寒也。)独
陷下
者(谓沉伏不起)皆病,其说非欤?曰∶此以三部九候言,非言寸口也。(按即以寸口言亦得,如
诊得
数脉兼浮,浮在寸部,即谓之寸数可也。观下心肺俱浮,何以别之条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