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婴儿门上] 胎毒
小儿初生。其身如有汤泼
火伤者。皆母过
食膏粱所致。母服
清胃散、
逍遥散。清其
气血。儿
亦常饮数滴。
有身无
皮肤而赤
发热者。皆由产母胃
中火盛也。用熟
石膏末。加
珍珠粉扑之。亦
有因父
遗毒所致。当从霉疮毒治。夏月以儿卧蕉叶上尤良。有身无皮肤而不赤者。皆由产母脾
肺不足也。以参、末加珍珠粉扑之。
脾主肌肉。
肺主皮毛。故知病脾肺也。
子母俱服
保元汤。
如脑额生疮者。火土相合。
湿热攻击
髓海也。难治。脚上有疮者。
阴虚火盛也。不满五
岁而死。如未盈月而
撮口握拳
腰软者。此肝肾中邪胜正弱也。三日内见者必不治。如男指向里。
女指向外。尚可治。
钩藤散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