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婴儿门上] 发搐
惊痫发搐。多因乳母郁怒传儿。胎中受患。或生后乳伤惊恐致病。证多吐乳
面青。若痰实壅
积。则
壮热面红。当兼调治其母。切不可损其
元气。验其顺逆。男则握拳。
拇指叉入食指中为顺。
于外为逆。女则叉入食指为逆。于外为顺。凡小儿忽然惊搐
目直者。皆
肝经风热。若肝虚生风。
则目连札而不搐。及多
呵欠切牙。若
肝经风实。则目直大叫。呵欠项急顿闷。若肝经有热。则目
直视不搐。得
心热则搐。其证手循衣领。及乱捻物。宜
泻肝热为主。凡病之新久。皆能引
动
肝风。风内动则上入于目。故目
为之连札。若热入于目。牵其
筋脉。两俱紧。不能转视。故
目直也。亦有饮食停滞
中焦。致
清阳不升。
浊阴不降。
肝木生发之气不得升。致生
虚风者。若胸
满
腹痛。
呕吐恶食。轻则
消导化痰。重则
探吐攻积。更须审其所
伤寒物热物。亦有因
感冒吐泻。
致土败水侮而生虚风者。不可遽服惊药。若辄用之。反成其风而益其病矣。洁古云。
伤风发搐。
当辨
有汗无汗。用
大青膏、小续命分治。薛按前证。若口
中气热。搐而有力。属形病俱实。宜大
青膏以散
风邪。若
口气不热。搐而无力。属形病俱虚。宜
异功散以
补脾土。
六味丸以滋肝木。钩
藤饮以清
肝火。因风邪郁热而变诸证。当理
肺经。清风邪。若
外邪既解。而诸证不愈者。当实脾
土补
肺金。若竟治其风。恐
脾气复伤。诸证蜂起矣。若
伤食后发搐。身温多睡。或吐
不思食。宜
先定搐。搐止
白饼子下之。后与
秘旨安神丸。若饮食停滞。呕吐
不食。
腹胀便秘者。属
实热。白
饼子下之。若下后搐热益甚。呕吐不食者。属
虚热。异功散补之。若脾胃既伤。肝火
所胜。六君
子加
钩藤钩。以
健脾气。平肝木。大凡饮食既消而不愈者。但调补脾胃。则诸邪自退。百日内发
搐。真者不过两三次必死。假者频发不死。真者内生惊痫。假者
外伤风冷。血气未实。不能胜任。
故发搐也。口中气热。大青膏及
涂囟法。并用大青膏加
白矾。取三钱。入
桃枝一握。煎水浴之。
勿浴儿背。此即
浴体法也。前证多因胎中受患。或乳母郁怒传儿。或儿脾伤自病。当固元气为主。
凡搐频者。风在表易治。宜发散。搐稀者风在脏。难治。宜补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