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婴儿门上] 漫惊
钱氏云。小儿慢惊。因病后。或吐泻。或药饵伤损脾胃。肢体逆冷。口鼻气微。手足螈。
昏睡露睛。此
脾虚生风无阳之证也。因吐泻脾肺俱虚。
肝木所乘。或急惊屡用泻热。则
脾损阴消。
遂变慢惊而致螈微搐。
楼全善所谓木虚则搐而无力。火虚则身寒。口
中气冷。土虚则吐泻。睡
而露睛。治宜
温补脾胃。六君
子姜、桂、蝎尾。或兼夹热夹食夹痰。与
外感证
相似者。当审其因
而治之。大率吐泻痰鸣
气喘。眼开神缓。昏睡露睛。惊跳
搐搦。乍发乍静。或
身热肢冷。面淡唇
青。其脉沉迟微缓者是也。当
温补脾气为主。佐以安心制肝药。若
禀赋不足。或久病
脾虚。及常
服克伐之药者。多致此证。若因土虚不能生金。金不能平木。木来侮土。致成慢惊者。
五味异功
散加
当归、枣仁、
钩藤以补土平木。若
脾土虚寒者。六君子加
乌头、蝎尾。
泄泻。加
炮姜、
木香。
不应。急加
附子以
回阳气。凡
元气亏损而致
昏愦者。急灸
百会穴。若
待下痰不愈而后灸之。则元气脱散而不救矣。此乃
脏腑传变已极。总归虚处。惟脾受之。无风可
逐。无惊可疗。因脾虚不能摄涎。故
津液妄泛而似痰者。当根据前法自效。若不审其因。泛用
祛风
化痰之剂。反促其危也。每见小儿脾胃弱者。一病即成慢惊。不可泥为久病。误药而后始成也。
内经谓之
慢脾风。意可见矣。慢惊而见目不转睛。痰鸣如拽锯声。
项软身冷
粘汗。手足一边牵引
者不治。喻嘉言曰。小儿初生。以及童幼。
肌肉筋骨。脏腑
血脉。俱未充长。阳则有余。阴则不
足。故易于生热。热甚则生痰生风生惊。亦所恒有。设当日直以四字立名。曰
热痰风惊。则后人
不眩。因四字不便立名。乃节去二字。后人不解。遂以为奇特之病。且谓此病有八候。以其
头摇
手劲也。而立抽掣之名。以其卒
口噤脚
挛急也。而立目邪心乱搐搦之名。以其
脊强背反也。而立
角弓反张之名。相传既久。不知其妄造。遇此等证。无不以为奇特。而不知小儿之
腠理未密。易
于
感冒风寒。病则
筋脉牵强。因筋脉牵强。生出抽掣搐搦角弓反张种种不通名目。而用金
石药镇
坠。
外邪深入脏腑。千中千死。间有体坚证轻得愈者。又诧为再造奇功。遂至各守专门。虽日杀
数儿。不自知其罪矣。如方书中有云。小儿八岁以前无
伤寒。此等胡言。竟出自
高明。偏足为惊
风之说树帜。曾不思小儿不耐伤寒。初传
太阳一经。早已身强
多汗。筋脉牵动。人事昏沉。势已
极于
本经。汤药乱投。死亡接踵。何由见其
传经解散耶。此所以误言小儿无伤寒也。不知小儿易
于外感。易于
发热。伤寒为独多。世所妄称为
惊风者。即此也。小儿伤寒。要在三日内即愈为贵。
若待
经尽方解。必不能耐矣。又
刚痉无汗。
柔痉有汗。小儿
肌腠不密。故刚痉少。柔痉多。
世医
见其汗出不止。
神昏不醒。往往以
慢惊风证为名。而用参、、术、附等药闭其腠理。
热邪不得
外越。亦为大害。但比金石药为差减耳。所以凡治小儿之热。但撤其出表。不当固其入里也。仲
景原有
桂枝汤法。若舍
而
不用。从事东垣
内伤为治。毫厘千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