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散略
(盖
麻黄为
太阳之
本药至必不可移易哉一节石顽润色)
一、散方之制。散
表证也。观仲景太阳证用
麻黄汤。
阳明证用
葛根汤。
少阳证用
小柴胡汤。此散
表之准绳也。后世宗之。而复不能用之。在不得其意耳。盖麻黄为太阳之本药。
阳明经证亦多用之。
观阳明经证治例。其义可见。按麻黄苦温。专泄
肺气。仲景借以开发太阳经邪。为
解表之
重剂。
若非冬月
正伤寒。原无藉此。即阳明之葛根汤。未尝
不用麻黄。未尝不走太阳也。岂谓某经某药必
不可移易哉。但用散之法。当知性力缓急及
气味温寒之辨。用得其宜。诸经无不应也。如麻黄、
桂枝峻散者也。
防风、
荆芥、
紫苏平散者也。
细辛、
白芷、
生姜温散者也。
升麻、
川芎能举陷上
行而散者也。第邪浅者忌峻利之属。气弱者忌雄悍之属。热多者忌温散之属。寒多者忌清凉之属。
凡渴而
烦躁者喜干葛。而呕恶忌之。
寒热往来者宜
柴胡。而
泄泻者忌之。
寒邪在上者宜升麻、
川芎。而
内热火升者忌之。此性用之宜忌。
所当辨也。至于相配之法。则尤当知要。凡以平兼清。自宜凉散。以平兼暖。亦可
温经。宜大温者
以热济热。宜
大凉者以寒济寒。此其运用之权。则毫厘进退自有伸缩之妙。又何必胶柱刻舟以
限无穷之病变哉。此无他。在不知仲景之意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