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三] 火门

    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其变甚速。其势甚彰。其死甚惨。何者。盖缘燔灼焚焰。飞走狂 越。一动便伤元气偏寒遗害他经内经病机十九条。而属火者五。刘河间推展五运。为病属肝者。 诸风之火。属脾胃者。诸湿痰火。属心肺者。诸实热火属肾者。诸虚之火。散于各经。浮游 之火。入气分。无根之火。入血分。消阴伏火。故曰诸病寻痰火。痰火生异症。要分内外虚 实。外因邪郁经络积热脏腑。此为有余火。内因饮食情欲。气盛似火。此为有余之中不足 。阴虚火动。乃不足之火。又有大怒之火。起于肝。则手掉目眩。醉饱之火起于胃。则痞塞 肿满。悲哀之火。起于肺。则气郁喘息房劳之火。起于肾。则骨蒸潮热。气从左边起者肝 火也。气从脐下起者阴火也。热从脚下起至腹者。虚之极也。若壮实之人有此。是湿郁成热 之候也。不可不辨。实火内外皆热。口渴日夜潮热。大小便闭。虚火潮热有间口燥不渴。虚 火可补。实火可泻。轻者可降。重者从其性而升之。君火正治。可以湿伏。可以水灭。可以 直折相火反治。不可以水湿折。惟从其性而伏之。即如实火发狂。宜三黄汤治。虚火发狂。 先与姜汤。然后补阴。其火自降。凡火盛不可猛用凉药。必酒炒过。或兼温散。能缓急。火 不妄动。动由于心。静之一字。其心中之水乎。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