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三] 诸血门

    (吐血便血尿血血汗血潜鼻血五窍出血) 血乃水谷之精。化于脾生于心。藏于肝。布于肺。施于肾。善调摄者不妄作劳。则血之 运于身者。无一息之停。自然肤润筋脉和畅何病之有。后生少年辈恃其壮盛。恣情酒色。而 贫穷劳苦之人。又不暇自惜。涉远负重奔走于衣食。而无日夜之安宁。其能不伤于血乎。伤 于上部则胸臆痛。伤于中部。则两胁中脘痛。伤于下部。则小腹痛。由是吐血。衄血。便血 。尿血。之病作矣。夫吐血。与衄血无异。但所由之经不同而要之皆裹于脾也。脾能裹血。 不能使血之不升。胃火上蒸。则血从口出。肺火上腾。则血从鼻出。然有轻重之差焉。衄血 太甚。始于吐血无异。不甚不足为虑也。至于吐血虽不甚。而实为可畏。用药者其可以混施 耶。夫吐血固甚于衄血矣。而就其吐血言之。则亦自有轻重。如一咯一块者。胃口血也。其 所从来者近。痰中见血色如玛瑙而成块者。亦胃口血也。其所从来者亦近。二者势若可畏。 而犹可调理。法当任其自出。又必看其色不鲜者。旧血也。勿以药止之。其色鲜者。新血也 。所积者必不甚多。宜以药止之。盖旧血终不归经。不任其自出。及于增剧 。新血终当归经。若所出者多。则损人矣。故宜药止之。以引血归经。此皆可以调理而愈者 也。若痰中见血。或一点之小。或一丝之细。语其势若无可畏。而病根反深。此血非胃口之 血也。乃从肺脏中来。肺为虚火所逼。血从痰出故也。其所以少者何也。盖肺脏以气为主。 本多气而少血。是以所出者亦少也。肺脏之血本少。又火逼而出之则肺以枯。而无以领一身 之气矣。所害不亦大乎至于五窍出血者。势如潮涌。耳目口鼻一齐逆流。药不及煎针不及下 。死在顷刻间。此犹血症之至极者也。医者岂可无急治之法。若夫渗入肠间。从下部而出 。则为肠风。为脏毒。为溺血其病易治。 非若上焦之血也。又有从汗孔出者。为肌衄舌出者。为舌衄。从委中穴出。为血。皆有 治法。诸血见若身热脉大者难治。是火邪热甚也。身凉脉净者易治。是正气复也。治法未见 血。则宜消宜和。既见血。则宜凉宜止。旧血未尽。则化其血。新血未尽。则补其血。因其 势之轻重。而为缓急之施。则无不中矣若妇人崩漏。女子月信。则自见本科。而此不及载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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