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痨瘵门
(附
梦遗鬼交
盗汗。
自汗骨蒸潮热)
痨者劳也。犹妄作劳以成病也。从病从劳。故名曰痨。劳力负重则
伤血。而气亦重伤。
然精犹未伤也。劳力以行房则伤精。而血气其能以独不伤乎。或劳力以负重。而复劳力以行房。
更失于检束而不避
风寒侍其强壮而纵欲曲。则
精神与血俱伤。而真元所削。风寒曲交次
。而
虚火易炽病根日深。病已不可拔。犹不知戒。而肆情逞欲。则心肝肺
肾损矣。
心损则精
神不守
恍惚。肝损则
失血少睡。
面白无色。
肺损则声音低小。言语不续。肾损则腰膝软弱。
小便短数。而
虚损之症成矣。虚损者
痨瘵之始。痨瘵者。虚损之终。由劳伤而成虚损。由
虚损
痰中见血。一
咳血即出者有面常颊热忽洒淅而似寒者。有胸前如火。而两足冰冷者。有
腰疼
背痛。而筋骸无力者。总属于虚。至于梦遗鬼交。盗汗自汗。骨蒸潮热。又属非虚之所致
耶。究而言之。梦遗鬼交。虚不暇言矣。然何以有是梦有是交。而又有是精耶。盖梦者心之
神也。鬼者肝之魂也。精者肾之液也。心之火。
君火也。肝肾之火
相火也。相从君之令者
也。君火一动。相火从之。而梦遗鬼交之病起矣。盗汗自汗虚不暇言矣。然均之为汗也。何为
而有盗与自之异耶。盖盗汗者。睡去即出。醒来即收。盗之偷窃乘其虚而惟恐人知。故有
盗汗之名焉。而求其所属之经。则犹于
心气之不足。汗者心之液也。
心气不足则
神不守舍。
而液无所摄。故睡中
出汗。一惊觉之间。则心神渐定。故汗亦收也。自汗者。无睡无醒。自
然濡湿。故有自汗之名焉。较而论之。则自汗为甚是何也。盖盗汗本于
心虚。而其真元犹未
尽虚也。自汗则真元耗散。
腠理皆开。肺失统气之权。不能固表故毫窍疏豁。汗流不禁。岂
不大可畏哉。若汗出如膏。凝而不流者。乃真元尽泄于外。而
生气以绝。死期至矣。骨蒸潮
热。虚不暇言矣。然何以使热之蒸于骨耶。
盖骨之所属者。肾也。肾实则寒。
肾虚则热。骨
热龙火大旺。煎熬
真阴。真阴既竭。热无所容。流入于骨。故
成骨蒸。骨蒸既久。上蒸于颧
。
颧赤而热则不救矣。盖颧者
骨之本也。骨本一枯。则
肾经已绝。死期至矣。又有喉哑一症
者。百无一生。
传尸一症者。
九死一活。相思一症者。无药可治。或平素有
漏疮及下部忽生
肿毒。与夫
脾虚发肿
泄泻者。皆难治之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