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五] 胁痛门

    肝藏于内。外应乎胁。胁之所在。肝之所在也。所藏者血。所属者怒气。扑跌斗殴。内 伤乎 。藏于肝部。则虽无瘀血。而亦痛矣。然何以辨其为血与气耶。盖瘀血作痛者。痛而不膨按 之亦痛。不按亦痛。其痛无时而息也。怒气作痛者。痛而且膨。得嗳则缓。已而复痛。其痛 有时而息也。此非血与气之辨乎。然有左胁痛右胁痛。左胁痛甚者。必是肝火盛。木气实。 右胁痛甚者。必是痰流注。并食积。两胁走痛者。必痰饮也。又有季胁作痛者何也。盖季胁 两肋稍之处。肝之下胆之位也。痛甚而下连小腹者。亦是死血。痛不甚而止于一处者痰也。 治此病者。审其所伤而治之。亦无不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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