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六] 护胎法

    小儿初生。肌肤未实。宜用旧絮护其背。不可太暖。更宜频见风日。则血气刚强。肌肉 致密。若藏于重帏密室。或浓衣过暖。则筋骨软脆。不任风寒。多易致病。衣服当随寒热加减。 但令背暖为佳。亦勿令出汗表虚风邪易伤。乳哺不宜过饱。若宿滞不化。用消孔丸治之。 陈氏所谓忍三分寒。吃七分饱。频揉肚。少洗澡。要肚暖头凉。皆至论也。须令乳母预慎七 情六淫。浓味炙爆。则汁清宁。儿不致病。保婴之法。未病则调治乳母。既病则审治婴儿。 亦必兼治其母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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