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六] 治痘总论秘诀

    痘之发与杂症不同。杂症只在一经。痘则五脏之症俱见。古云似伤寒者。亦大概言也。 寒由 外入。痘自里出。故恶寒无汗头痛脊强。左额青纹面色惨而不舒。此伤寒之所有。而痘 症之所无也。两眼含泪。臭气出粗。睡中微惊。耳纹现。恶热不恶寒。此痘症之所有。而伤 寒之所无也。五脏症已详。 凡初热时。睡中微悸。鼻气出粗斯二者仅可作痘症验有云。中指独冷。耳尻冷等说不必 信。 痘者豆也。肖其形则生。不肖其形则死。形之不肖。元神竭矣。尖圆而凸。周净而耸。 形之 有神者也。如麸如沸。如疹如疥如蚕种。如蛇皮。如蚊迹。如蚤斑。如汤泡。如火刺形之无 神者也。形而无神。可冀生乎。至如色也。欲如春花之在露。不欲如秋草之经霜。红白两分 。明润光活。色之有彩者也。如腻粉。如枯骨。如红米饭。如猪肝色。色之无彩者也形不有 神。色不现形。生意可知矣。呜呼神彩。其生死之门户也。 凡看痘。先看元气。痘儿元气。非有非无唯心领意会耳。已如形色初善。而终变恶者。元 气内 竭也。形色初恶。而终归善者。元气内强也。元气本也。形色末也。故善者必求本。 人知痘藉气血。不知痘之所藉。尤有超于气血者。元气是也。盖元气盛则气血流通而领 遂。 有负戴并行祛毒。痘必应期而开落。元气一亏则在外者内不续。在内者外不固。毒肆妄行。 或出或入。而为外剥内攻矣。调养真元。补益气血。诚治痘完策。不得已而欲攻。他症中病 即已。经曰常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夫包血成圆者气也。气能拘血制毒。则痘窠必圆。尖而周净。附气成晕者血也。血能附 气制 毒。则痘晕必光明而红活。顶陷者气之虚。塌陷者气之离。晕枯者血之虚。根散者血之离。 圆也。晕也。气血之所为也。而所以成圆成晕者。气血不得专主也。 根窠者。血之晕。脓者血之腐。故六日之前。专看根窠。无根窠。必不贯脓。六日以后 。专看脓色。无脓色。必难收靥。此理也势也。 无形者。根据有形。有形者。附无形。互相根据附。固天地之道。亦气血之道也。气之离 。不 由血之散乎。故自气血交后。常观根窠为凭准。粗紧红活。生意沛然。若微细而不现不敛。 且黯淡。则气将飞去。而必不克制毒矣。是故内攻根散者死。内攻而根血犹附。非毒作楚。 必三因致之。顶白根红。气血分也。在四五日间不分。则后必作痒。顶冲根附。气血交也。 在六七日不交。则后必有变。至是而根白地清。起势勃勃。可不药而愈。若深红壮热。疔将 作也。四日用清。六日用补。乃治常痘绳厘。 气血有常。而不能盈于常。而能自亏于常。然亦有盈者。何也。毒壅于气。火搏于血耳 。斑者血有余也。泡者气多甚也。经曰。邪气甚则实。精真气夺则虚。 凡形色大恶。气血不交。浆不成似为死症若精神爽朗。便食如故。而天庭上有一二颗悦 目者。犹可发毒。作臭烂而愈何者。毒在外不在内故也。 毒停肌肉则发肿。毒滞皮肤则作臭。肌肉阳明主之属土。皮肤太阴主之属金。痈肿土象 。腥臭象金。亦各从其类也。 书谓红斑生。紫斑者死。黑斑。蓝斑。百不救一。亦有红死。而紫斑。蓝斑。得生者。 斑血热也。失于解利则发斑。恶痘斑出。热所必然。无论颜色。 但天庭疏朗。形色善而斑出。又当别论。昔一斑症。诸医莫治。召予视之。已七日矣。斑分 上中下。上红斑。中紫斑。下青斑。视其痘则绽凸疏朗。内含清水。色虽黑黯。而精神爽健 。视唇舌则多苔燥。予曰。失解故也。进以清凉自愈。后果然由是。书不可拘也。察形色。 验唇舌。是准疔之结也。亦热毒壅甚。失于解利。内不能入而结。随道空隙之所。恶痘疔结 。逆转为顺矣。但结前后心者死。结耳门喉下者死。辨疔有法。慎无以黑毒作疔。黑痘犹痘 也。疔则陷入肉中。形如螺盖捏之有核。割不知痛。其白根或长寸许。医多误认靥后疔烂。 生肌散治之。 痘之所恃者。血为养而气为充也。故眼鼻必欲封合。眼合则神不驰。鼻封则气不 逐。神气内荣。而毒不为制伏者鲜矣。抑又有微甚。塞而有涕。美之征也。鼻塞而窍外干黑 者死。封而有泪生之兆也。眼封而沿眶涂煤者死。眼封当在五六日间。若未肿过而封后必有 眼疾。痘少者不封。或封而才靥即退。 气血之分。犹清浊之本乎上下也。气血之交。犹阴阳之互为根据附也。当分不分。毒结之 。当交不交。毒隔之。知升阳散郁。何不分之患。知清热解毒。何不交之患。痘之形症有四。曰 毒壅曰血热。曰气虚。曰血虚。又虚实有四。表里虚实是也。见点稠密。形不尖耸。色惨黯 。而皮间欲出不出。此毒壅也。见点深红而渐变紫黑夹疹夹斑血热也。顶陷皮薄。平塌不 振 喘促面浮皮毛焦。肌肤痛。表实也。精神困倦。唇舌淡白。曰里虚。狂乱气甚。渴饮善 食。唇燥而舌见黄白苔者。里实也。毒壅也。血热也。同为表里之实。血虚也。气虚也。同 为表里之虚。此又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壅者疏之。热者凉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 不虚。以平调之。明此八者。思过半矣。虽然辨寒热虚实。尤当用舌作纲领。 大都症候相似气运使然也。彼与此一般症状无殊。非气运而何。故干涸者。火郁胜。 吐泻 而肉肿者。土郁胜。枯燥喘促。金郁胜。彼此凝伏。水郁胜。郁而不出。木郁胜。火则清之 。土则平之。金则润之。水则温之。木则发之。书云。责之于症。求之于经。其此之谓乎。 谅形体用药。上工也。小儿脏腑易虚易实。体实剂过。犹为之损。况弱乎。凡痘极光 泽。 极荣灌。至回谢日。而忽变逆。谁之咎欤。形体素虚。理宜补益。不察而爱行攻劫。使人元 气一驱而出。外虽荣灌。内实耗蠹。欲不死者得乎。谅形体者。非泥于形。而审形。形之 神也。痘陷有五。有白陷。有红陷。有灰陷。有紫陷。有黑陷。皆责气虚。而后人责以用补 误矣。彼之论陷。有深究其源。唇舌滋润。身不壮热。唯痘色迁变而陷。故责以气虚。若唇 燥舌苔。壮热燎人。焦紫其色。而凹陷不起。果虚乎。抑毒耶。妄执补益。犹按图索骥耳。 予治陷不然。有外实则解之。有内实则清之下之。内外无症。则平剂以调之。不惟治陷。即 始终亦然。药随舌转。症由舌痊。呜呼。舌之功大矣哉。 舌通五内。人知之而莫之用。不由指示。临局必迷。熟知此乃用药枢纽也。药有寒者。 凉者 。温者。热者。令之枢纽在手。则纵横颠倒。一自我出。而是非。而利害。皆置勿论。且易 虚易实。小儿也。使无定见而谓不枉人命。吾未知前信。 治痘有四。节次务要不紊。紊则气血颠倒。火毒肆虐。而诸症蜂作矣。故惊者。狂者。 吐者。泻者。斑者。疹者。腰疼腹痛者。肉肿痘不肿者。水呛错喉 者。皆当发不发。毒郁三焦。停滞气道也。焦紫者。枯黑者。渴者。燥者。发疔毒者。胃烂 口臭者。皆当清不清。阳明内热所致。当补不补。则为白陷。为泄泻。为痒塌。为倒靥。 外 剥内攻。中气虚也。当渗泄不渗泄。则反壮热。或少食。或泻不止。或肌肉作疰疖而疤烂。 何者。脾湿内淫也。标离而异。本合而同。药当其节。变症息矣。不应四法。必三因乘之。 六气外袭。为外因。惊恐内动。为内因。调摄失宜。为不内外因。四法正也。三因奇也。奇 正互用。两得之矣。 治痘症。不治杂症。万古秘论也。杂症有日。痘症止两七耳。且痘中之症。缘失治而作 。今犹治症不治痘。将症愈甚。而痘愈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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