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书名:丹台玉案朝代:明作者:孙文胤时间:公元1637

[卷之六] 诸兽伤

    马咬。独颗栗烧灰掺上。 鼠蛟。麝香为末。唾调涂。或用猫毛烧灰KT之。 猫咬。薄荷汁涂。 猪咬。松脂熔作饼子贴。又方。屋溜中泥涂。 虎咬。明矾为末。掺伤处裹之。止痛立愈。 狗咬花椒煎水洗。兰草为末。麻油调涂。 狂狗咬。番木鳖磨水服三分。其伤以麻油灯火刺。再服雷横散。
    雷横散
    治狂狗咬。一服即愈。行下有胞衣包之。一串约六七个。先看如头上有红发一 根。已伤五脏。不可救矣。 白丑黑丑大黄(各六钱)雄黄(一钱) 上为末。大人二钱。小儿一钱。黑砂糖汤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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