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
书名:伤寒论纲目朝代:清作者:沈金鳌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首·总论] 六经主症

    鳌按。此篇非六经无归者。以并录六经之首。故亦列总论中。 【纲】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恶寒。 【目】李杲曰。治不可越经。假令治太阳阳明。不可遗太阳而只用阳明药。余仿此。用三阳经 药解后。身反复重者。若烦。则是有阳明也。若不烦而反复轻者。知不传三阴也。不传三阴。则为 解也。大抵三阴之体静重。与湿相同。伤寒五日后。发热无汗。谓谷消水去形亡。故下之。三日前。 谓内有水谷。故汗之。太阳禁忌小便不利。不可更利之。是谓犯本。则邪气入里不能解。此犯之 轻也。以是五苓散不可妄用。大便不可易动。动之是谓动血。此犯之重也。在表不可下。下之是为 犯禁。此犯之尤重也。下之而恶风恶寒头痛。待表症悉罢。方可下之也。脉浮紧者。犯之必结胸。 脉浮缓者。犯之必痞气。战而汗解者。太阳也。不战有汗而解者。阳明也。不战无汗而解者。少阳 也。若先瘥经。必不尔矣。太阳传阳明。其中或有下症。阳明症反退。而热兼不渴。却退显少阳症。 是知可解也。太阳知可解者。为头不痛。项不强。肢节不痛。则知表易解。阳明知可解者。为 不发热恶寒。知里易解也。少阳症知可解者。寒热日不移时而作。邪未退也。若用柴胡而移其时。 并气移于血。血移于气。是邪无可容之地。知可解也。病有里传表者。太阳病。反下之。因 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至于大实痛者。胃也。桂枝加大黄汤。己传戊所以为 里传表。即名误下传也。伤寒误下。变无 定体。杂病误下。变有定体。何则。伤寒自外而入。阳也。阳主动。杂病自内而出。阴也。 阴主静。动者犯之。其变无穷。静者犯之。其变止痞与腹胁痛而已。故变无穷者为重。痞与腹胁痛 者为轻也。 李曰。太阳经症。头疼身热脊强。此太阳正病也。以后凡言太阳症。即头疼身热脊强也。凡言表症者。 亦即太阳症也。各经仿此。阳从下起。三阳之长曰太阳。脉尺寸俱浮。浮紧伤寒。浮缓伤风。太 阳受病。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头者诸阳之会气病则麻。血病则痛。身热 者。寒客皮毛。郁闭其阳而后发热。虽人身正气。郁则为邪为热。热虽甚不死。盖伤寒始于寒而终 成于热也。惟不发热而但恶寒者。邪发于阴也。或热多寒少。或不大便而泉清频数。或热结膀胱而 溺涩。或汗多便难。或汗后不解。或汗漏不止。或过经不解。或蓄血发黄。或喘或吐。皆太阳所主。 鳌按。仲景立论。每经各举其主脉主症。以为一经之提纲。虽病有变迁。而苟未离此经。即不 离此主脉主症。其大较也。 【纲】仲景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目】李杲曰。阳明症。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不恶风寒而自汗。或恶热。脉尺寸俱长。白 虎汤主之。阳明禁忌。不当发汗。不当利小便。以竭其津液。致生蓄血症。惟当益津液为上。以 其火就燥也。益津液者。连须葱白汤是也。汗多亡阳。下多亡阴。小便重利之。走气。三者之变 虽异。亡津液一也。汗者。本所以助阳也。若阳受阴邪寒结无形。须当发去阴邪以复阳气。所谓益 阳而除风寒也。若阴邪已去而复汗之。反伤阳也。经曰。重阳必阴。故阳去自亡。汗多亡阳。此之 谓也。下者。本所以助阴也。若阴受阳邪热结有形。须当除去其败坏者以致新阴。所谓益阴而除 火热也。若阳 邪已去而复下之。反亡阴也。经曰。重阴必阳。故阴气自亡。下多亡阴。此之谓也。汗不嫌早。 非预早之早。乃早晚之早也。谓当午前为阳分。当发其汗。午后阴分。不当发汗。故曰。汗无太早。 汗不嫌早。是为善攻。下不嫌晚。非待久之晚。谓当巳后为阴分。当下之。巳前阳分。不当下。故曰。 下无太晚。下不嫌晚。是为善守。汗本亡阴。以其汗多。阳亦随阴而走。下本泻阳。以其下多。阴亦 随阳而走。故曰。汗多亡阳。下多亡阴也。若犯发汗。多蓄血上焦。为衄。若犯利小便。多蓄血下 焦。为发狂。其人如狂也。伤寒有九经。何谓也。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是为六 也。有太阳阳明。有少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是为三也。非九而何。阳明者。太阳少阳皆入于胃。 故曰正阳阳明也。前三经者。阳明自病。不入于里。谓之在经。不为正阳阳明矣。三阳从中治。 何谓也。太阳阳明。大承气汤。少阳阳明。小承气汤。正阳阳明。调胃承气汤。以汗症言之。以少 阳居其中。谓太阳症为表。当汗。阳明症为里。当下。少阳居其中。故不从汗下。以小柴胡汤从少阳 也。以下症言之。阳明居其中。谓太阳经血气少。阳明经气血俱多。少阳经气多血少。若从太阳 下。则犯少阳。若从少阳下。则犯太阳。故止从阳明也。此三阳合病。谓之正阳阳明。不从标本。 从乎中也。缘阳明经居太少阳之中。此经气血俱多。故取居其中而不从太阳少阳也。阳明自病、调 胃承气汤三阳并病白虎汤。是从乎中也。如何是入阴可下。答曰。阳入于阴者可下。非入太少 厥阴之三阴。乃入三阳也。三阳亦非太少阳明之三阳。乃胃与大小肠之三阳也。三阳皆为腑。以其 受盛水谷。传导有形。故曰。入乎阴也。仲景云。已入腑者可下是也。仲景太阳阳明。大承气。少 阳阳明。小承气。正阳阳明。调胃承气。是三阳已入于脏者。泄之也。太阴。桂枝汤。少阴。麻黄 附子细辛汤。厥阴。当归四逆汤。是三阴未入于腑者。汗之也。 李曰。阳明夹于二阳之中。阳气盛极。故曰阳明。脉尺寸俱长。长而微洪。经病。长而沉数。 腑病。太阳脉静则不传。如脉数急欲吐者。此寒邪变热传于阳明。当二三日发。以其经中客邪。 故目痛鼻干。身热者。阳明主肌肉。邪甚则身前 皆热。不眠者。烦盛津干。胃气不和也。太阳未罢者。发热恶寒。太阳已罢者。不恶寒而反恶热。 烦渴作呕。津干便硬。或即狂言。谓之正阳明。少阳阳明。胁满。不大便而呕。或瘀血发黄。或下 血谵语。或胸烦懊。皆此经所主。然亦有里寒下利。或寒气结积而为痼瘕者。不可不知。 柯琴曰。阳明为传化之腑。当更实更虚。食入。胃实而肠虚。食下。胃虚而肠实。若但实而不虚。 斯为阳明之病根矣。胃实不是阳明病。而阳明之为病。悉从胃实上得来。故以胃家实为阳明一经之 纲领也。阳明病外症。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 【纲】仲景曰。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目】李杲曰。少阳症。胸胁痛往来寒热而呕。或咳而耳聋。脉尺寸俱弦。小柴胡汤主之。 须各随仲景本条下加减用之。少阳忌发汗。忌利小便大便。故名三禁。汤乃和解之剂。若犯之。则 各随上下前后。本变及中变与诸变不可胜数。宜详之。如何是半表半里。答曰。身后为太阳。是阳 中之阳。阳分也。身前为阳明。为阳中之阴。阴分也。阳为表。阴为里。即太阳阳明二分。邪在其 中矣。治当不从标本。从乎中治。此乃治少阳之法也。太阳膀胱。水寒也。阳明胃经。燥也。邪在 其中。近后膀胱寒水。则恶寒。近前阳明燥金。则发热。故往来寒热也。此为三阳之表里。非内外 之表里也。俱不可认作宜下之里。故以此药作和解之剂。非汗非下也。邪在荣卫之间。谓之半表里 也。太阳阳明之间。少阳居身之半表里也。五苓散分阴阳膀胱经之半表里也。理中汤治吐泻。上 下之半表里也。 李曰。少。初也。阳气初嫩。亚于阳明。故曰少阳。脉尺寸俱弦而滑数者。阳极发厥。弦而 和者。病欲散。少阳受病。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风热上壅不利。则耳聋胁痛。寒热 往来。不食。呕而口苦咽干目眩。若不呕吐而能食者。为三阴不受邪也。若身无大热躁闷者。阳去 入阴无疑矣。似疟。妇人血结。皆此经所主。 柯琴曰。太阳主表。头项强痛为提纲。阳明主里。胃家实为提纲。少阳居半表半里之位。仲景 特揭口苦咽干目眩为提纲。奇而至当也。盖口咽目三者。不可谓表。又不可谓里。是表之入里。里 之出表处。所谓半表半里也。三者能开能阖。开之可见。阖之不可见。恰合枢机之象。故两耳为少 阳经络出入之地。三症为少阳一经病机。兼风寒杂病而言。但见一症即是。不必悉具。 【纲】仲景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目】李杲曰。太阴症。腹满咽干。手足自温。自利不渴。时腹痛。脉尺寸俱沉细。 太阴病。可汗。可温。可下也。脉浮可汗。桂枝汤。自利不渴。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可 温。四逆辈。此条虽不言脉。当知脉沉迟而弱。仲景理中汤丸。暨易老人参黄汤。其轻重或温或 热。视人之强弱虚实所宜者选用之。太阴可下者。以本太阳症。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太阴 也。桂枝芍药汤。大实痛。桂枝加大黄汤。易老云。此非本有是症。以其错下。脾传于胃。故为误 下传。太阴禁忌。太阴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则胸下结硬。太阴 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伤寒而脉浮缓。 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小便自利者。则不发黄。日久利甚。必止者。便硬。乃入腑传阳明也。 李曰。阴从天降。首曰太阴。在阳为表。在阴为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故 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细无力。当温。太阴受病。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咽嗌。 故腹满或痛。而嗌喉下干燥。或大便不通。小便如常。或自利。手足温而渴者。为传经腑热。或 自利不渴。手足冷者。为直中阴经。或因内伤饮食。冷气入脾。必腹痛。胸膈不快。然太阴乃三阳之 终。三阴之始。阳经表气未尽。宜汗。半表里胸满多痰。宜吐。传经里热。宜下。直中阴经。宜温。 调脾胜邪。正在此关。 柯琴曰。阳明。三阳之里。故提纲属里之阳症。太阴。三阴之里。故提纲属里之阴症。太阴之上。 湿气主之。腹痛吐利。从湿化也。脾为湿土。故伤于湿。脾先受之。然寒湿伤人。入于阴经。不 能动脏。则还于腑也。 【纲】仲景曰。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目】李杲曰。少阴症。口燥舌干而渴。脉尺寸俱沉疾。大承气汤。沉迟。四逆汤。 太阴邪入于里。上接于心。与火俱化而克金。恶候或上气。死。入胃。脉沉细而疾。疾则大承 气汤下之。下入于本。与水俱化而为寒。厥逆。或见身冷静重。脉沉细而迟。迟则四逆汤温之。疾 虽可下。若疾而无力者。亦不可下。为阳将尽也。少阴症。口燥舌干而渴。身表凉。脉沉细而虚。泻 心汤。此有形无形之药也。伤寒外症。全在下症。大热而脉反细小。不可下。泻心汤。少阴受病。 身凉无汗。体沉。或体轻。脉沉。有头痛。不厥。麻黄附子泻心汤。 其人病身热而烦躁不宁。大小便自利。其脉沉洪而无力。按之全无者。附子泻心汤。其人病上 吐下泻不止。当渴而反不渴。其脉微细而弱。理中汤。渴而脉沉有力而疾者。五苓散。少阴病。发 热脉沉者。必当汗。若缓汗之。用麻黄附子细辛汤。若微汗之。用麻黄附子甘草汤。少阴下利。色 青者。当下之。色不青者。当温之。口中和者。当温之。口中不和。干燥者。当下之。少阴脉沉细 数。病为在里。忌发汗。脉微者。忌发汗。尺脉微弱涩者。忌下。麻黄附子细辛汤。体沉。加防己苍术。胜湿也。体轻。加石膏知母。乃胜热也。 李曰。少阴次于太阴。故曰少阴。脉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微无力。当温。少阴受 病。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起于足心。贯肾。络于肺系。故舌干口燥而渴。或自利清水心痛腹胀。 或大便闭硬。不欲浓衣者。皆热入里之深也。若厥逆畏寒。欲吐未吐。腹痛自利。小便自利。或干 呕亡阳。咽痛。脉微欲寐者。乃阴毒入脏之深也。或下利体痛咳呕者。水气也。或饮食入口则吐。 脉弦迟。厥逆心下实者。不可下也。宜吐之。或脉沉。发热者。宜汗。盖有初得病。直攻少阴。不 先自太阳传次而入也。 柯琴曰。三阳以少阳为枢。三阴以少阴为枢。弦为木象。浮而弦细者。阳之少也。微为水象。 沉而微细者。阴之少也。卫气行阳则寤。行阴则寐。日行二十五度。常从足少阴之间分行脏腑。今 少阴病。则入阳分多。故欲寐。欲寐。是病患意中。非实能寐也。与少阳提纲。各臻其妙。 鳌按。仲景论。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者。当救其里。宜四逆汤。此条。 旧本俱入太阳篇。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此条。旧本俱入少阴篇。 前人因有少阴症似太阳。太阳脉似少阴。而反用药不同之说。窃思头疼发热。固是太阳表症。然脉 沉。已为在里。则此条当是初起属太阳。及既入里。虚阳之浮于表者虽仍发热。而寒邪据里。实属 真阴难解。故脉沉。而必治以四逆也。曰反者。见得初起之时。头痛发热。脉宜浮而反沉。其非专 属太阳明矣。故虽治以麻黄而终不瘥。必当以四逆救其里也。夫四逆者。少阴之剂。则此条当属少 阴经症。不得以初起之太阳。遂列太阳篇中。并以为太阳脉似少阴也。至少阴病始得而无头痛。宜 属少阴症矣。曰反热者。以寒邪尚在于表。但皮肤腠理郁闭为热。故用麻黄细辛以发表间之热。而 尤必用附子以温少阴之经。其所以必温之者。以寒邪尚未入里。内未作热也。若寒入里。则必内热 而外不热。当见吐利厥逆等症。不曰反发热矣。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 不止。 【目】李杲曰。阳中之阳水。太阳是也。为三阳之首。能循经传。亦能越经传。阳中之阳土。 阳明是也。夫阳明为中州之土。主纳而不出。如太阳传至此。名曰循经传也。阳中之阳木。少阳是 也。上传阳明。下传太阴。如太阳传至此。为越经传也。阴中之阴土。太阴是也。上传少阳为顺。 下传少阴为逆。此为上下传也。如太阴传太阳。为误下传也。阴中之阳水。少阴是也。上传太阴为 顺。下传厥阴为生。如太阳传至此。乃表传里也。阴中之阴木。厥阴也。上传少阴为实。再传 太阳。为自愈也。太阳者。巨阳也。为诸阳之首。膀胱经病。若渴者。自入于本也。名曰传本。太 阳传阳明胃土者。名曰循经传。为发汗不彻。利小便。余邪不尽。透入于里也。太阳传少阳胆木者。 名曰越经传。为元受病。脉浮无汗。当用麻黄而不用之故也。太阳传少阴肾水者。名曰表传里。 为得病。急当发汗而反下。汗不出。所以传也。太阳传太阴脾土者。名曰误下传。为元受病。脉缓有 汗。当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当时腹痛。四肢沉重。太阳传厥阴肝木者。为三阴脉不至于首。 惟厥阴与督脉上行。与太阳相接。名曰循经得度传。 李曰。厥阴。阴尽则变。而厥逆生。盖传经至此已尽。无复可传。再传则逆于首经矣。脉尺 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迟无力。当温。浮缓。病自愈。厥阴受病。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 器。络于肝。故唇青舌卷烦满者。胸中气满急也。或囊拳者。阴囊缩也。在女子则阴户急痛引小 腹。此传经厥阴风热毒深于内也。肝木移热克脾。脾受贼邪五脏六腑皆困。荣卫不通。耳聋囊缩 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则死。速下以救。五死一生。或下利谵语者。内有燥屎也。仍宜下之。 或呕而发热者。和之。或发热恶寒如疟。囊不缩。脉微浮。微缓。胃之脉。脾气既全不受贼邪。 荣卫将复。水升火降。寒热作而大汗解矣。或下利腹胀身疼者。当先救表。而后温里。若下利清谷大汗出而厥。四肢疼。小腹拘急。或干呕吐沫。或气冲心痛。吐蛔发热消渴。皆厥阴寒症也。宜 温之。以上正文六言。乃万病之祖。非得之内经。不能六言包括无遗如此。凡言六经所见之症。即 此三阳三阴经症也。凡杂病亦然。 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之至阴。厥阴为阴中 之阳也。 鳌按。厥者。绝也。厥阴者。阴绝阳也。阴既绝阳。则本经所发。自无热症。其或有之者。厥 阴之脉络于胆。皆少阳相火所化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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