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
书名:伤寒论纲目朝代:清作者:沈金鳌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七] 合病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辗侧。口不仁面垢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 则额上出汗。手足冷。若自汗出者。 白虎汤主之。三阳合病。脉浮大在关上。但欲睡眠。合目则汗。太阳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 黄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 夏汤主之。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阳明少阳合病。必 自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少阳负趺阳者。为顺也。 【目】李曰。或一阳先病。一阳随病。或二阳同病。或三阳同病。不传者谓之合病。自利者。下利溏泄。三阳合 病。寒邪盛而里气不和也。气行下则利。气逆上则呕。太阳合阳明。 自利恶寒升麻葛根汤恶热者。白虎汤。太阳合少阳自利者。黄芩汤。并加半夏生姜。阳明少 阳。自利最重。小柴胡合升麻葛根汤。有宜下者。本太阳病。因汗下渗亡津液。胃腑燥实。转属阳 明。谓之太阳阳明。脾约丸润之。本少阳病。因汗渗。热入胃腑。大便燥者。大柴胡微下之。本阳 明经病。热盛。传入胃腑。谓之正阳阳明。乃本经自病也。宜调胃承气汤从中治之。盖太阳少气。 少阳少血。惟阳明居二阳之中。气血俱多。所以从中治阳明而不敢犯太阳少阳也。又三阳合病面垢 等一条。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不可汗下。亦从中治也。有宜汗者。表症头疼恶寒未除。为太阳尚未 过经。尤宜发汗。如太阳阳明喘而胸满者。麻黄汤。太阳少阳麻黄小柴胡汤。通用九味羌活汤石膏知母枳壳。盖在经则汗。过经则下也。 柯琴曰。首条。本阳明病而略兼太少也。虽三阳合病。而阳明症居多。则当独取阳明矣。无表 症。则不宜汗。胃不实。则不宜下。此阳明半表里症。 首条。论病状及治方。 二条。详病脉。探病情。究病机。必两条合参。而合病之大要始得。 三条。三阳俱受气胸中。而部位则属阳明。若喘属太阳。呕属少阳。故胸满而喘者。尚未离 乎太阳。虽有阳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如呕多。虽有阳明可攻之症而不可攻。亦以未离乎少阳也。 四条。不言两经相合何等症。但举下利而言。是病偏于阳明矣。 五条。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 然之症。今不下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矣。于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 阳合病。 六条。两阳合病。阳盛阴虚阳气下陷阴中。故自下利。太阳与阳明合病。是邪初入阳明之 里。太阳与少阳合病。是邪初入少阳之里。 七条。两阳合病。必见两阳之脉。阳明脉大。少阳脉弦。此为顺脉。若大而不弦。负在少阳。 弦而不大。负在阳明。是互相克贼。皆不顺之候。 鳌按。合病并病。本兼阳明少阳。今但列太阳经者。从其先也。既列太阳。自不必复入阳明少 阳款中矣。特志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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