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
书名:伤寒论纲目朝代:清作者:沈金鳌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十五·厥阴经症] 吐蛔

    【纲】仲景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即吐蛔。下之。利 不止。 【目】朱肱曰。此是厥阴症。或病患有寒。复发其汗。胃中冷。及因发汗身热。重发其汗。 胃中虚冷。故吐蛔。先用理中丸乌梅丸龚信曰。伤寒有不必厥逆。但吐蛔者。虽有大热。忌下凉药。犯之必死。盖胃中有寒。则蛔不 安其所而上膈。大凶之兆也。急用理中汤。加乌梅二个。川椒十粒。煎服。待蛔定。却以小柴胡汤 退热。 李中梓曰。吐蛔而渴。理中汤加大黄入蜜利之。 陶华曰。吐蛔。若下之。利不止。用四逆汤张介宾曰。凡治伤寒。若见吐蛔者。虽有大热。忌用寒凉。盖胃中有寒。阳气弱极。则蛔逆而 上此大凶之兆也。急用炮姜理中汤。加乌梅二个。花椒一二十粒。盖蛔闻酸则静。见苦即安也。 柯琴曰。太阴厥阴。皆以里症为提纲。太阴主寒。厥阴主热。太阴为阴中至阴。厥阴为阴中之阳也。 太阴腹满而吐。食不下。厥阴饥不欲食。食即吐蛔。同是不能食。而太阴则满。厥阴则饥。同是一吐。 而太阴吐食。厥阴吐蛔。此又主脾主肝之别也。 【纲】仲景曰。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 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非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 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故吐蛔。吐蛔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目】戴原礼曰。胃中冷。必吐蛔。吐蛔。人皆知为阴也。然亦有阳症吐蛔者。盖胃中空虚。 既无谷气。故蛔上而求食。至咽而吐。又看别症如何。不可专以胃冷为说。曾医一人。阳黄吐蛔。 又大发斑。阳毒口疮咽干。吐蛔。皆以冷剂取效。是亦有阳症矣。 王肯堂曰。蛔厥者。其人手足冷而吐蛔也。脏厥者死。阳气绝也。蛔厥虽厥而烦。吐蛔已则静。 不若脏厥之躁无暂安时。病患脏寒胃虚。蛔动上膈。闻食臭则出。因而吐蛔。舌燥口干。常欲冷冻饮料浸口 不欲咽。蛔上烦躁。昏乱欲死。两手脉沉迟。足冷至膝。甚者连蛔并屎俱出。大便秘而不行。此症虽 险。都可救治也。 鳌按。戴氏阳症吐蛔之说。往往有之。医者不可不察。而动以桂、附、干姜热剂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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