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翼医通考(上)] 审察病机无失气宜论
邪气各有所属也,当穷其要于前;
治法各有所归也,当防其差于后。盖
治病之要,以穷其所
属为先。苟不知法之所归,未免于无差尔。是故疾病之生,不胜其众,要其所属,不出乎
五运六
气而已。诚能于此审察而得其机要,
然后为之治,又必使之各应于
运气之宜,而不至有一毫差误
之失。若然,则治病求属之道,庶乎其无愧矣。至
真要大论曰∶审察
病机,无
失气宜。意蕴诸此。
尝谓医道有一言可以尽其要者,运气是也。天为阳,地为阴。
阴阳二气,各分
三品,谓之三
阴
三阳。然天非纯阳,而亦有
三阴;地非纯阴,而亦有三阳。故天地上下,各有
风热火湿燥寒之
六气。其斡旋运动乎
两间者,而又有木火土金水之五运。人生其中,
脏腑气穴亦与天地相为流通。
是知众疾之作,而所属之机无出乎是也。然而医之为治,当何如哉?惟当察乎此,使勿失其宜而后可。
若夫
诸风掉眩,皆属
肝木;诸痛疮痒,皆属
心火;
诸湿肿满,皆属
脾土;诸
气郁,皆属肺
金;
诸寒收引,皆属
肾水。此病机属于五运者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
诸呕吐酸,皆属于热;
诸躁扰狂越,皆属于火;诸
强直,皆属于湿;诸涩枯涸,皆属于燥;
诸病水液,皆属于寒。此
病机属于六气者也。
夫惟病机之察,虽曰既审;而治病之施,亦不可不详。故必别阴阳于疑似之间,辨
标本于隐
微之际。有无
之殊者,求之于有无之所以殊;
虚实之异者,责其虚实之所以异。为汗吐下,投其所当投;
寒热
温凉,用其所当用;或逆之以制其微,或从之以导其甚;上焉以远
司气之犯,中焉以辨
岁运之化,
下焉以审南北之宜。使
大小适中,先后合度,以是为治,又岂有差殊乖乱之失邪?
又考之《
内经》曰∶治病必求其本。《
本草》曰∶欲疗者,先察病机。此审病机之意也。六
元正纪大论曰∶无失天信,无
逆气宜。
五常政大论曰∶必先
岁气,无伐
天和。此皆无失气宜之意
也。故《
素问》《
灵枢》之经未尝不以
气运为言,既曰先立其言,以明其气,复有以戒之曰∶治
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阴阳更胜。既曰不知
年之所加,气之
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谆
谆然若有不能自已者,是岂圣人私忧过计哉?以医道之要悉在乎此也。观乎《原病式》一书,比
类物象,深明乎气运造化之妙,其于病机
气宜之理,不可以有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