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翼医通考(下)] 药剂
旧说药用
一君、二臣、三佐、四使之说,其意以谓药虽众,主病者专在一物,其他则节级相
为用,大略相统制,如此为宜,不必尽然。所谓君者,主此一方,固无定本也。《药性论》乃以
众药之和浓者定为君,其次为臣为佐,有毒者多为使。此谬论也。设若欲破坚积,
大黄、
巴豆辈
岂得不为君也?(《良方》)
医家有谓上药为君,主养命;
中药为臣,主
养性;下药为佐使,主
治病。大抵养命之药宜多
君,养性之药宜多臣,治病之药宜多佐使。此固用药之经,然其妙则未尽也。大抵药之治病,各有
所主,主治者君也,辅治者臣也,与君
相反而相助者佐也,
引经及引治病之药至于病所者使也。
如治寒病用热药,则热药君也,凡
温热
之药皆辅君者也,臣也。然或热药之过甚而有害也,须少用寒凉药以监制之,使热药不至为害,
此则所谓佐也。至于
五脏六腑及病之所在,各须有引导之药,
使药与病相遇,此则所谓使也。余
病准此。此用药之权也。二义《
素问》俱有,而读者不察,故特发明之,以俟夫
智者采云。
(《柏斋二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