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 火证门] 病机叙论
《
玉机微义》曰∶火之为病,其害甚大,其变甚速,其势甚彰,其死甚暴,何者?盖能燔灼
焚燎,飞走狂越,消烁于物,莫能御之。游行于
三焦虚实之两途,曰
君火也,犹人火也。曰相
火也,犹龙火也。火性不妄动,能不远于道,常以禀位听命,营运造化生存之机矣。夫人在
气交之中,多动少静,欲不妄动,岂可得乎?故凡动者,皆属火化。火一妄行,
元气受伤,势
不两立。偏胜则病,移害
他经,事非细故,动之极也,病则死矣。经所谓
一水不胜
二火。夫火
出于天造,君相之外,又有
厥阴脏腑之火根于
五志之内,六欲
七情激之,其火随起。
盖大怒则火起于肝,醉饱则火起于胃,
房劳则火起于肾,
悲哀动中则火起于肺。心为君主,
自焚则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