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十五 胎产须知] 产后余谕
产后
胎衣不下者,诚为可惧。盖有
恶血填胀衣中,阻塞道路,急须用药助下,切不可用粗
鲁之妇以手采取,多致损
肝伤胃者有之,此又不可不慎也。丹溪曰∶产后当大
补气血为主,虽有
杂证,以未治之。诚万世不易之论也。原夫妊妇向以
元气养胎,而体固不甚浓,抑兼产后大耗
气血,是则虚而又虚者也,夫安得不大补哉!虽然,此丹溪之言其常也。若果因其
变证,又安
得不通其变而治之?抑执其常以补之乎?《易》曰∶化而裁之,存乎通;神
而明之,存乎人。
然胎妊既分,而久积之污血须该尽脱。若然未尽,腹中硬痛者,用
滑涩汤、
黑神散之属,破而
行之,须要
恶露驱尽,方用
补剂。随以
胎衣涤
去污浊,
修制为丸,予僭名为
还元丹。此方产后
服之,诚足以补真元也。非达造化之至者,乌足与知之!余如因虚
感冒风寒,
祛风之药加之补
剂可也。如
伤食发热者,
消导之药加之补剂亦可也。余可类推。产毕宜先饮童便,服
返魂丹一
丸,不得便就平卧,宜闭目倚坐须臾,坚膝挺胸,仰卧,令人以手从心按至脐下,使血不致凝
滞,可频频唤醒,慎勿熟睡而恣情焉。三日之内,常以
干漆
烧烟,及淬醋炭,令
产妇常闻其气,庶无
血晕昏迷之状。若未盈月,其于忧思
喜怒,行住坐
卧,俱取适中,不宜太过,恣食生冷炙爆、粘硬难消之物。又,慎勿以稍健无虞,放心固意,
不避风寒,
沐浴费力,当时未觉,蕴疾在后,诚为终身之患不浅矣。贤者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