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御集 伤食] 举例
一一人面黄唇白腹大,
四肢倦怠无力。余投
十宝丸,服至半斤
痊愈。又治一妇,产后
败血流经,
发黄肿胀,
口唇淡白,亦投此丸,月余亦全瘳。
二一人陪客饮食后,忽口不能语,目
不识人,
四肢不举,如
中风状。急令顿饮
盐汤探吐,吐出
数碗而醒,后用
保和汤加减治之而愈。要知饮食过伤,变为异常卒暴之症,前辈未曾明言。故人多
不识。《
内经》虽有
暴病暴死,皆属于火之说,然亦有因于食者,不可不审。
三一妇年六十余,
头痛作呕,
泄泻纯水,昼夜无度,手足麻冷,甚至面额亦麻,身难转侧。余诊
其脉则微,按其
胃脘则痛,此挟虚
伤食之候。用
人参〔七分。〕
益气,
白芍〔酒炒,一钱。〕圆肉〔六
枚。〕养血,
木香〔五分。〕
砂仁〔一钱。〕和中化食。一剂诸症俱退,神气遂爽。复用香
砂
异功散,加归、芍、
元肉治之痊愈。或谓头痛倘因
风寒,而遽用参、芍,毋乃不宜乎?曰∶
外感
头痛,必
恶风寒,挟虚之人,当用参、苏。今不
恶寒,是因食满,胃
中气壅逆上之故。要知伤食,亦
令头痛也。按《明医杂着》云∶凡治诸病,须时常察其曾何饮食,有无
伤积否?但见胸膈饱闷不
安,胃脘按之硬痛等症,即当先调理脾胃,
消导饮食,
然后用本病药治之。或于本病药外,加入消
导药。若不知审此,则用药虽对症,而不获效。盖人以脾胃为主,
胃气既伤,则不能运化,虽有良
药,难以成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