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治准绳·幼科》
书名:证治准绳·幼科朝代:明作者:王肯堂时间:公元1368年—1644年

[集之三·心脏部一 疮疡] 禁法

    无为南汰寺僧宋澄师傅西川文法禁火焰丹,用松明五条,细如箸,以火点着一 头,右手执之,大指掐定第二指中节纹,左手亦如此掐定,面北立,静想北方壬癸 水,渺漫无际,一口吸尽,吹在火上,再想再吹,如是三次,将火向自己口中试, 如不烧人,即以松明火于小儿丹上周回一遭,兼于丹上十字过即已,如试得烧 人疼,更想吸水,正旦及端午日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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