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岳全书》
书名:景岳全书朝代:明作者:张介宾时间:公元1640年

[卷之一入集 传忠录(上)] 表证篇(四)

    表证者,邪气之自外而入者也。凡风寒暑湿火燥,气有不正,皆是也。经曰∶清风大来 ,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寒气大来 ,水之胜也。火热受邪,心病生焉。湿气大来,土之胜也。寒水受邪,肾病生焉。风气大来 ,木之胜也。土湿受邪,脾病生焉。又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 伤于暑,秋必咳疟。秋伤于湿,冬生咳嗽。又曰∶风从其冲后来者为虚风,伤人者也,主杀 主害者。凡此之类,皆言外来之邪。但邪有阴阳之辨,而所伤亦自不同。盖邪虽有六,化止 阴阳。阳邪化热,热则伤气阴邪化寒,寒则伤形。伤气者,气通于鼻,鼻通于脏。故凡外 受暑热而病有发于中者,以热邪伤气也。伤形者,浅则皮毛,深则经络,故凡外受风寒而病 为身热体痛者,以寒邪伤形也。经曰∶寒则腠理闭,气不行,故气收矣。炅则腠理开,营卫 通,汗大泄,故气泄矣。此六气阴阳之辨也。然而六邪之感于外者,又惟风寒为最。盖风为 百病之长,寒为杀厉之气。人身内有脏腑,外有经络,凡邪气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 留而不去,乃入于孙络;留而不去,乃入于络脉;留而不去,乃入于经脉然后内连五脏, 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邪气自外而内之次也。然邪气在表,必有表证,既见表 证,则不可攻里。若误攻之,非惟无涉,且恐里虚则邪气乘虚愈陷也。表证既明,则里证可 因而解矣。故表证之辨,不可不为之先察。 一、人身脏腑在内,经络在外,故脏腑为里,经络为表。在表者,手足各有六经,是为 十二经脉。以十二经脉分阴阳,则六阳属腑为表,六阴属脏为里。以十二经脉分手足,则足 经之脉长而且远,自上及下,遍络四体,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手经之脉短而且近,皆出 入于足经之间,故凡诊伤寒外感者,则但言足经不言手经也。然而足之六经,又以三阳为表 ,三阴为里。而三阳之经,则又以太阳为阳中之表,以其脉行于背,背为阳也。阳明为阳中 之里,以其脉行于腹,腹为阴也。少阳半表半里,以其脉行于侧,三阳传遍而渐入三阴也 。故凡欲察表证者,但当分前后左右,而以足三阳经为主。然三阳之中,则又惟太阳一经, 包覆肩背,外为周身之之纲维,内连五脏六腑之肓?此诸阳之主气,犹四通八达之衢也。 故凡风寒之伤人,必多自太阳经始。 一、足三阴之经皆自脚上腹,虽亦在肌表之间,然三阴主里,而凡风寒自表而入者,未 有不由阳经而入阴分也。若不由阳经迳入三阴者,即为直中阴经,必连脏矣。故阴经无可据 之表证。 一、寒邪在表者,必身热无汗,以邪闭皮毛也。 一、寒邪客于经络,必身体疼痛,或拘急而酸者,以邪气乱营气血脉不利也。 一、寒邪在表而头痛者,有四经焉。足太阳脉挟于头顶足阳明脉上至头维足少阳脉 上行两角,足厥阴脉上会于巅,皆能为头痛也。故惟太阴少阴皆无头痛之证。 一、寒邪在表多恶寒者,盖伤于此者必恶此,所谓伤食恶食,伤寒恶寒也。 一、邪气在表,脉必紧数者,营气为邪所乱也。 一、太阳经脉起目内,上顶巅,下项,挟脊行腰,故邪在太阳者,必恶寒发热而 兼头项痛腰脊强,或膝酸疼也。 一、阳明经脉起自目下,循面鼻,行胸腹。故邪在阳明者,必发热微恶寒,而兼目痛鼻 干不眠也。 一、少阳为半表半里之经,其脉绕耳前后,由肩井胁肋。故邪在少阳者,必发热而兼 耳聋胁痛口苦而呕,或往来寒热也。 以上皆三阳之表证,但见表证,则不可攻里。或发表,或微解,或温散,或凉散,或温 中托里而为不散之散,或补阴助阴而为云蒸雨化之散。呜呼!意有在而言难尽也。惟慧者之心悟之。 一、表证之脉。仲景曰∶寸口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 营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也。《脉经》注曰∶风为阳,寒为阴,卫为阳,营为阴,风 则伤阳,寒则伤阴,各从其类而伤也。故卫得风则热,营得寒则痛,营卫俱病,故致骨节烦 疼,当发汗解表而愈。 一、浮脉本为属表,此固然也。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拘束卫气,脉不能达,则必沉而 兼紧,此但当以发热身痛等表证参合而察之,自可辨也。又若血虚动血者,脉必浮大。阴虚 水亏者,脉必浮大。内火炽盛者,脉必浮大。关阴格阳者,脉必浮大。若此者,俱不可一概 以浮为表论,必当以形气病气有无外证参酌之。若本非表证,而误认为表,则杀人于反掌之间矣。 一、外感寒邪,脉大者,必病进,以邪气日盛也。然必大而兼紧,方为病进。若先小而 后大,及渐大渐缓者,此以阴转阳,为胃气渐至,将解之兆也。 一、寒邪未解,脉息紧而无力者,无愈期也。何也?盖紧者,邪气也。力者,元气也, 紧而无力,则邪气有余而元气不足也。元气不足,何以逐邪?临此证者,必能使元阳渐充, 则脉渐有力,自小而大,自虚而实,渐至洪滑,则阳气渐达,表将解矣。若日见无力,而紧 数日进,则危亡之兆也。 一、病必自表而入者,方得谓之表证,若由内以及外,便非表证矣。经曰∶从内之外者 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治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 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此内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一、伤风中风,虽皆有风之名,不可均作表证。盖伤风之病,风自外入者也。可散之 、温之而已,此表证也。中风之病,虽形证似风,实由内伤所致。本无外邪,故不可以表证论治。法具本条。 一、发热之类,本为火证,但当分辨表里。凡邪气在表发热者,表热而里无热也,此因 寒邪,治宜解散。邪气在里发热者,必里热先甚而后及于表也,此是火证,治宜清凉。凡此 内外,皆可以邪热论也。若阴虚水亏而为骨蒸夜热者,此虚热也。又不可以邪热为例,惟壮 水滋阴可以治之。 一、湿燥二气,虽亦外邪之类,但湿有阴阳,燥亦有阴阳。湿从阴者为寒湿,湿从阳者 为湿热。燥从阳者因于火,燥从阴者发于寒。热则伤阴,必连于脏。寒则伤阳,必连于经。 此所以湿燥皆有表里,必须辨明而治之。 一、湿证之辨,当辨表里。经曰∶因于湿,首如裹。又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若道 路冲风冒雨,或动作辛苦之人,汗湿沾衣,此皆湿从外入者也。若嗜好酒浆生冷,以致泄泻 、黄胆、肿胀之类,此湿从内出者也。在上在外者,宜微从汗解;在下在里者,宜分利之。 湿热者宜清宜利;寒湿者宜补脾温肾。 一、燥证之辨,亦有表里。经曰∶清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此中风 之属也。盖燥胜则阴虚,阴虚则血少,所以或为牵引,或为拘急,或为皮腠风消,或为脏腑 干结,此燥从阳化,营气不足,而伤乎内者也。治当以养营补阴为主。若秋令太过,金气胜 而风从之,则肺先受病,此伤风之属也。盖风寒外束,气应皮毛,故或为身热无汗,或为咳 嗽喘满,或鼻塞声哑,或咽喉干燥,此燥以阴生,卫气受邪,而伤乎表者也。治当以轻扬温 散之剂,暖肺去寒为主。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