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从集·杂证谟 非风] 论正名(共二条)
非风一证,实时人所谓
中风证也。此证多见卒倒,卒倒多由
昏愦。本皆
内伤积损颓败而
然,原非
外感风寒所致。而古今相传,咸以中风名之,其误甚矣。故余欲易去中风二字,而
拟名类风,又欲拟名属风。然类风、属风,仍与风字相近,恐后人不解,仍尔模糊,故单用
河间、东垣之意,竟以非风名之。庶乎使人易晓,而知其本非风证矣。
一、凡诊诸病,必先宜正名。观《
内经》诸篇所言
风证,各有浅深
脏腑虚实寒热之不同
,前义已详,本皆历历可考也。若今人之所谓中风者,则以《内经》之厥逆,悉指为风矣,
延误至今,莫有辨者。虽丹溪云∶今世所谓风病,大率与
痿证混同论治,此说固亦有之。然
何不云误以厥逆为风也。惟近代徐东皋有云∶厥类风,凡
尸厥、
痰厥、
气厥、
血厥、
酒厥等证,皆与中风相类。此言若乎近之,而殊亦未善也。使果
风厥相类,则凡临是证者,
曰风可也,曰厥亦可也,疑似未决,将从风乎?将从厥乎?不知《经》所言者,风自风,厥自
厥也。风之与厥,一
表证也,一
里证也。岂得谓之相类耶?奈何后人不能详察经义,而悉以
厥证为风。既名为风,安得不从风治。既从风治,安得
不用散风之药。以
风药而散厥证,所
散者非
元气乎?因致
真阴愈伤,
真气愈失,是速其死矣。若知为厥,则原非外感,自与风字
无涉,此名之不可不正,证之不可不辨也。但名得其正,又何至有
误治之患。诸厥证义详后
厥逆本门,当与此门通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