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从集·杂证谟 非风] 论肝邪
凡
五脏皆能致病,而
风厥等证何以独重
肝邪,且其急暴之若此也?盖人之所赖以生者,
惟在
胃气,以胃为水谷之本也。故《经》云∶人无胃气曰死,
脉无胃气亦死。夫肝邪者,即
胃气之贼也,一胜一负,不相并立。凡此
非风等证,其病为
强直掉眩之类,皆肝邪风木之化
也。其为
四肢不用,痰涎壅盛者,皆胃败
脾虚之候也。然虽曰东方之实,又岂果
肝气之有余
耶?正以
五阳俱败,肝失所养,则肝从邪化,是曰肝邪。故在
阴阳类论以
肝脏为最下者,正
谓其木能犯土,肝能犯胃也。然肝邪之见,本由脾肾之虚,使脾胃不虚,则
肝木虽强,必无
乘脾之患;使
肾水不虚,则肝木得养,又何有强直之虞。所谓胃气者,即二十五阳也,非独
指
阳明为言也。所谓肾水者,即五脏
六腑之精也,非独指
少阴为言也。然则
真阳败者
真脏见
,
真阴败者亦真脏见,凡脉证之见真脏者,俱为危败之兆。所谓真脏者,即肝邪也,即无胃
气也,此即非风、类风之病之大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