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五性集·杂证谟 暑证] 论证(共七条)
暑本夏月之
热病,然有
中暑而病者,有因暑而致病者,此其病有不同,而总由于暑。故
其为病,则有
阴阳二证∶曰
阴暑,曰
阳暑,治犹冰炭,不可不辨也。阴暑者,因暑而受寒者
也。凡人之畏暑贪凉,不避
寒气,则或于深堂大厦,或于风地树阴,或以
乍热乍寒之时,不
谨衣被。以致
寒邪袭于肌表,而病为
发热头痛,
无汗恶寒,
身形拘急,肢体
酸痛等证。
此以暑月受寒,故名阴暑,即
伤寒也。惟宜温散为主,当以伤寒法治之也。又有不慎口腹,
过食生冷,以致寒凉伤脏,而为
呕吐、
泻痢、
腹痛等证,此亦因暑受寒,但以寒邪在内,治
宜温中为主,是亦阴暑之属也。阳暑者,乃因暑而受热者也,在仲景即谓之中。凡以
盛暑烈日之时,或于长途,或于田野,不辞劳苦,以致
热毒伤阴,而病为头痛
烦躁,肌体大
热,大渴
大汗,脉
浮气喘,或无气以动等证。此以暑月受热,故名阳暑。治宜察气之
虚实,
火之
微甚,或补或清,以固其气。此与阴暑之治,大有不同,若或因暑之名,而不分
表里,
不察阴阳,则误人不浅矣。
一、阴暑证,或在于表,或在于里。惟富贵安逸之人多有之。总由恣情任性,不慎
风寒
所致也。阳暑证,惟辛苦劳役之人多有之。由乎触
冒暑热,有势所
不容已也。然
暑热逼人者
,畏而可避,可避则犯之者少;
阴寒袭入者,快而莫知,莫知则犯之者多。故凡有
病暑者,
阳暑不多见,而阴暑居其八九。今之人治暑者,但见发热头痛等证,则必曰此中暑也。而所
用无非寒凉,其不达也亦甚矣。
一、伤寒之病,虽同为寒邪,而名有不同也。
伤暑之名,虽可同为
暑邪,而病有不同也
。伤寒之名有不同者,在冬之寒,即谓之
正伤寒;在春之温,即谓之
温病;在夏之暑,即谓
之
暑病。是温病、暑病。亦皆伤寒之别名耳。经曰∶冬伤于寒,春必温病。又曰∶凡病伤寒
而成温者,先
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即此谓也。伤暑之病有不同者,其因暑
而感寒者,寒则伤形,即伤寒也;因暑而受热者,热则
伤气,即伤暑也。是
内伤外感,俱有
暑病之不同耳。经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
气虚身热,得之伤暑,即此谓也。盖气盛身寒
者,谓身受寒邪而气无恙也,故曰伤寒。气虚身热者,谓身冒暑热,而热伤气也,故曰伤暑
。此义人多不解,而谓伤寒者必身寒,则于理不通,而大昧经旨矣。
一、夏月盛暑之时,必令身有微汗,此养身之道,最
得时宜者也。若必使快然无汗,则
未免阴胜于阳,多致疾矣。观之经曰∶暑当与汗皆出,勿止。是言暑汗之勿宜止也。又曰∶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
风疟,是言暑汗不出之为病也。此夏月之汗宜否,盖可知矣。
一、夏月伏阴续论,在前第二卷《
传忠录》中。
一、暑有八证∶脉虚,
自汗,
身热,背寒,
面垢,烦渴,手足微冷,
体重是也。凡治此
者,宜调理
元气为主,清利次之。
一、中暑死者,不可使得冷,得冷便死。只宜以温暖之物,护其
脐中,
徐徐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