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五性集·杂证谟 火证] 论君火相火之病
经曰∶
君火以明,
相火以位。此就火德辨
阴阳,而悉其
形气之理也。盖火本阳也,而阳
之在上者,为
阳中之阳,故曰君火。阳之在下者,为
阴中之阳,故曰相火。此天地生成之道
也。其在于人,则上为君火,故主于心。下为相火,故出于肾。主于心者,为
神明之主,故
曰君火以明。出于肾者,为
发生之根,故曰相火以位。至其为病,则以明者,其化虚,故君
火之气,有晦有明。以位者,其化实,故相火之病,能焚能燎。何也?盖化虚者,无形者也
,故其或衰或王,惟见于神明,神惟贵足,衰则可畏也。化实者,有形者也。故其为热为寒
,必着于血气,确有证据,方可言火也。此其一清一浊,有当辨者如此。然
清浊虽二,而气
禀则一。故君火衰则相火亦败,此以无形者亏及有形者也;相火炽则君火亦炎,此以有形者
病及无形者也。夫生以神全,病惟形见,故
火邪之为病,必根据于有位有形之相火。所谓
邪火
者,即所谓凡火也,即所谓燎原之火也。惟不得其正,所以为病。故别以邪火名之,而实非
可以君相并言也。故在《
内经》则又谓之畏火。正以此火有形,故可畏也。夫病以有形之火
,须治以有形之物,故形而火盛者,可泻以苦寒之物;形而火衰者,可助以甘温之物。此以
形治形,而治火之道,止于是矣。至若无形之火,则生生息息,窈窈冥冥,为
先天之化,为
后天之神,为死生之母,为
玄牝之门。又岂于形迹之间可能摹拟者哉。故有形之火不可纵,
无形之火不可残。有能知火之邪正,而握其盈虚伸缩之权者,则神可全,病可却,而生道在
我矣,即吾有形,吾又何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