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理集·杂证谟 虚损] 论证(共四条)
凡
虚损之由,具道如前,无非酒色、
劳倦、
七情、饮食所致。故或先伤其气,气伤必及
于精;或先伤其精,
精伤必及于气。但
精气在人,无非谓之阴分。盖阴为天一之根,形质之
祖,故凡损在形质者,总曰
阴虚,此大目也。若分而言之,则有
阴中之阴虚者,其病为
发热
躁烦,头红
面赤,唇干舌燥,
咽痛口疮,
吐血衄血,
便血尿血,
大便燥结,
小水痛涩等证;
有
阴中之阳虚者,其病为怯寒憔悴,
气短神疲,头运
目眩,呕
恶食少,
腹痛飧泄,二便不禁
等证,甚至
咳嗽吐痰,
遗精盗汗,
气喘声喑,筋骨
疼痛,心神
恍惚,
肌肉尽削,
梦与鬼交,
妇人
月闭等证,则无论
阴阳,凡病至极,皆所必至,总由
真阴之败耳。
然真阴所居,惟肾为主。盖肾为
精血之海,而人之
生气,即同天地之
阳气,无非自下而
上,所以肾为
五脏之本。故
肾水亏,则肝失所滋而血燥生;肾水亏,则水不归源而脾痰起;
肾水亏,则
心肾不交而神色败;肾水亏,则盗伤
肺气而喘嗽频;肾水亏,则孤阳无主而
虚火
炽。凡劳伤等证,使非伤入
根本,何以危笃至此?故凡病甚于上者,必其竭甚于下也。余故
曰∶
虚邪之至,害必归阴;五脏之伤,穷必及肾,穷而至此,吾末如之何也矣。夫所贵乎君
子者,亦贵其知微而已。
一、凡
损伤元气者,本皆
虚证,而
古方以虚损
劳瘵各分门类,则病若有异,亦所宜辨。
盖虚损之谓,或有发见于一证,或有困惫于临时,凡在经在脏,但伤元气,则无非虚损病也
。至若劳瘵之有不同者,则或以
骨蒸,或以
干嗽,甚至吐血吐痰,营卫俱败,羸日甚,此
其积渐有日,
本末俱竭而然。但虚损之虚,有在阴分,有在阳分,然病在未深,多宜
温补;
若劳瘵之虚,深在阴中之阴分,多有不宜温补者。然凡治虚证,宜温补者,病多易治,不宜
温补者,病多难治。此
虚劳若乎有异,而不知劳瘵之损,即损之深而虚之甚者耳。凡虚损不
愈,则日甚成劳矣,有不可不慎也。
一、虚损两
颧红赤或唇红者,阴虚于下,逼阳于上也。仲景曰∶其面
戴阳者,下虚故也
。虚而多渴者,肾水不足,引水自救也。喑唾声不出者,由
肾气之竭。盖声出于喉,而根于
肾。经曰∶内夺而厥,则为
喑俳,此
肾虚也。虚而喘急者,阴虚肺格,气无所归也。喉干咽
痛者,
真水下亏,虚火上浮也。不眠恍惚者,血不养心,神不能藏也。时多
烦躁者,阳中无
阴,柔不济刚也。易生嗔怒,或
筋急酸痛者,水亏木燥,肝失所资也。饮食不甘,肌肉
渐削者,脾元
失守,化机日败也。
心下跳动,
怔忡不宁者,气不归精也。经曰∶
胃之大络,
名曰
虚里,出于左
乳下,其动应衣,
宗气泄也。盗汗不止者,有火则阴不能守,无火则阳不
能固也。虚而多痰,或如
清水,或多白沫者,此水泛为痰,
脾虚不能制水也。
骨痛如折者,
肾主骨,真阴败竭也。腰
胁痛者,肝肾虚也。膝以下冷者,
命门衰绝,火不归源也。小水黄
涩
淋沥者,真阴亏竭,气不化水也。
足心如烙者,虚火烁阴,
涌泉涸竭也。
一、凡
阳虚之人,因
气虚也。阳气既虚,即不能嚏。仲景曰∶欲嚏不能,此人肚
中寒。
故凡以阳虚之证,而忽见嚏者,便有回生之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