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理集·杂证谟 虚损] 述古(共四条)
《
难经》曰∶损脉之为病奈何?然∶一损损于
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损损于
血脉,血脉
虚少,不能荣于
五脏六腑。三损损于
肌肉,
肌肉消瘦,饮食不能为肌肤。
四损损于筋,
筋缓
不能自收持。
五损损于骨,
骨痿不能起于床。反此者,
至脉之病也。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
于床者死;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治损之法∶损其肺者,益其气。损其心者,调
其营卫。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其
寒温。损其肝者,缓其中。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
之法也。不能治其虚,安问其余?故曰∶实实
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
中工之所害也。
(宾)按此上损下损之说,其义极精,然有未尽者,犹宜悉也。盖凡思虑
劳倦外感等证
则
伤阳,伤于阳者,病必自上而下也;色欲醉饱
内伤等证则
伤阴,伤于阴者,病必自下而上
也。如经曰∶
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
隐曲,女子
不月之类,此即自上而下者也。又经曰∶
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
失守而
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此即自下而上者也
。盖自上而下者,先伤乎气。故一损损于肺,则病在声息肤腠。二损损于心,则病在血脉颜
色。三损损于胃,则病在饮食不调。四损损于肝,则病为螈
疼痛。五损损于肾,则病为骨
痿、二便不禁。此先伤于阳,而后及乎阴,阳竭于下,则孤阴无以独存,不可为也。自下而
上者,先伤乎精。故一损损于肾,则病为泉源干涸。二损损于肝,则病为血动
筋枯。三损损
于脾,则病为痰涎壅盛。四损损于心,则病为神魂失守。五损损于肺,则病为喘急
短气。此
先伤乎阴,而后及乎阳,阴竭于上,则孤阳无以独生,不可为也。故曰∶心
肺损而神衰,肝
肾虚而形敝,脾胃损而食饮不归血气。凡明哲之士,则当察所由,而预防其渐,又何
虚损之
可虑?若待源流俱竭,而后归罪于药之不效,医之不良,此其愚也亦甚矣。
《巢氏病源》曰∶夫
虚劳者,
五劳七伤六极是也。一曰志劳,二曰思劳,三曰
心劳,四
曰忧劳,五曰瘦劳。又有
肺劳者,短气而
面浮,鼻
不闻香臭。
肝劳者,面目干黑,
口苦,精
神不守,
恐畏不能独卧,目视不明。心劳者,忽忽
喜忘,
大便苦难,或时
鸭溏,口内生疮。
脾劳者,
舌本苦直,不得
咽唾。
肾劳者,背难以俯仰,
小便不利,色赤黄而有余沥,茎内痛
,
阴囊湿生疮,
小腹满急。六极者,一曰
气极,令人
内虚,五脏不足,
邪气多,
正气少,不
欲言。二曰
血极,令人无颜色,
眉发落,忽忽喜忘。三曰筋极,令人数
转筋,十指
爪甲皆
痛,苦倦不能久立。四曰
骨极,令人酸削,齿苦痛,手足烦疼,不可以立,不欲
行动。
五曰
肌极,令人羸瘦无润泽,饮食不生肌肉。六曰
精极,令人
少气,
吸吸然内虚,
五脏不足,发毛落,悲伤喜忘。
七伤者∶一曰大饱伤脾,脾伤善噫,欲卧,面黄。二曰大怒
逆气伤肝,
肝伤少气,目暗。
三曰
强力举重,久坐
湿地伤肾,
肾伤少精,
腰背痛,厥逆下冷。四曰
形寒寒饮伤肺,
肺伤少
气,
咳嗽,鼻鸣。五曰忧愁思虑伤心,
心伤苦惊,喜忘
喜怒。六曰风雨
寒暑伤形,形伤发肤
枯夭。七曰大
恐惧不节伤志,
志伤恍惚不乐。又曰∶七伤者,一曰
阴寒,二曰
阴痿,三曰里
急,四曰
精寒,五曰
精少,阴下湿,六曰
精清,七曰
小便苦数,临事不举。
王节斋曰∶人若色欲过度,伤损
精血,必生阴虚火动之病。睡中
盗汗,午后
发热,咯咯
咳嗽,倦怠无力,饮食少进,甚则痰涎带血,或
咳血,
吐血,
衄血,
身热脉沉数,肌肉消瘦
,此名
劳瘵,最为难治,轻者用药数十服,重者期以岁年。然必须病患惜命,坚心
定志,绝
房室,息
妄想,戒恼怒,节饮食,以自培其根,此谓
内外交治,庶可保全。
薛立斋曰∶劳瘵之证,大抵属足
三阴亏损,
虚热无火之证,故昼发夜止,夜发昼止,不
时而作。当用
六味地黄丸为主,以
补中益气汤调
补脾胃。若脾胃先损者,当以补中益气汤为
主,以六味
地黄温存肝肾,多有得生者。若误用
黄柏、
知母之类,则复伤脾胃,饮食日少,
诸脏愈虚,
元气下陷,腹痞作泻,则不可救矣。夫衄血吐血之类,因
虚火妄动,血随火而泛
行,或
阳气虚,不能摄血
归经而妄行,其脉弦洪,乃无根之火浮于外也。大抵此证多因火土
太旺,金水衰涸之际,不行保养,及三冬
火气潜藏,不远帏幕,戕贼真元,故至春
末夏初,患
头疼脚软,食少体热,而为
注夏之病。或少有老态,不耐寒暑,不胜劳役,
四时
迭病,此因
气血方长而劳心亏损,精血未满而早为斫丧,故其见证难以名状。若左
尺脉
虚弱或细数,是左肾之
真阴不足也,用
六味丸。右尺脉迟软,或沉细而数欲绝,是
命门之相
火不足也,用
八味丸。至于两尺微弱,是
阴阳俱虚也,用
十补丸。此皆滋其
化源也,仍须
参
前后发热、咳嗽诸证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