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六理集·杂证谟 关格] 论证(共四条)
关格一证在《
内经》本言脉体,以明
阴阳离绝之危证也,如《
六节藏象论》《终始篇》
《
禁服篇》及《
脉度》《
经脉》等篇言之再四,其重可知。自
秦越人《三难》曰∶上鱼为溢
,为
外关内格。入尺为覆,为
内关外格。此以
尺寸言关格,已失
本经之意矣。又仲景曰∶在
尺为关,在寸为格,关则不得
小便,格则吐逆。故后世自叔和、东垣以来,无不以此相传,
而竟置关格一证于乌有矣。再至丹溪,则曰此证多死,寒在上,热在下,脉两寸俱盛四倍以
上,法当吐,以提其气之
横格,不必在出痰也。愚谓两寸俱盛四倍,又安得为寒在上耶?且
脉大如此,则浮豁无根,其虚可知,又堪吐乎?谬而又谬,莫此甚矣。夫《内经》云∶
人迎
四倍,
寸口四倍,既非尺寸之谓,而曰吐逆者,特
隔食一证耳,曰不得小便者,特
癃闭一证
耳,二证自有本条,其与关格何涉?数子且然,况其他乎,又安望治此者之无谬哉!
一、关格证在《内经》本以人迎察
六腑之阳,寸口察
五脏之阴,人迎盛至四倍以上,此
阳明经孤阳独见,水不济火也,故曰
格阳,格阳者,阴格于阳也。
气口盛至四倍以上,此太
阴经元阴无主,气不归精也,故曰
关阴,关阴者,
阳关于阴也。若人迎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
,且大且数,此其
阳气不藏,故
阴中无阳,
阴气不升,故阳中无阴,阴阳相离,故名关格也
。凡见此者,总由酒色伤肾,
情欲伤精,以致阳不守舍,故脉
浮气露,亢极如此,此则
真阴
败竭,元海无根,是亢龙有悔之象,最危之候也。
一、《内经》以人迎寸口并诊关格,今后世
诊法,则但取寸口,而不察人迎,似于法有
未尽,然寸口为脉之大会,而脉见于彼,未有不见于此者,所以但察气口,则人迎之脉亦可
概见。故凡见寸口弦大至极,甚至四倍以上,且大且数者,便是关格之脉,不得误认为
火证
。余尝诊此数人,察其脉则如弦如革,洪大异常,故云四倍;察其证则脉动身亦动,凡
乳下
之
虚里,脐傍之
动气,无不舂舂然、振振然与脉俱应者;察其
形气,则上有微喘,而动作则
喘甚,肢体而力,而寤寐多慌张。谓其为
虚损,则本无
咳嗽失血等证;谓其为痰火,则又无
实邪发热等证,此关格之所以异也。然惟富贵之人及
形体丰肥者,多有此证,求其所因,则
无非耽嗜少艾,
中年酒色所致,是虽与
劳损证若有不同,而实即劳损之别名也。此老成之人
所以当知慎也。有喘论在
喘证门,互阅可也。
一、本经《脉度篇》所云∶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
能荣也,故曰格,阴阳俱盛,不能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此举脉证而兼
言之也。若以脉言则如前之四倍者是也;若以证言,则又有阴阳俱盛者,以阳病极于阳分,
而阴病极于阴分也。凡
阳盛于阳者,若乎当泻,而阴分见阴,有不可泻。阴极于阴者,若乎
当补,而阳分见阳,又不可补。病若此者,阳自阳而阳中无阴,阴自阴而阴中无阳,上下否
隔,两顾弗能,补之不可,泻之又不可,是亦关格之证也,有死而已。此与
真寒假热,真热
假寒之证,大有不同,学人当辨其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