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明集·杂证谟 郁证] 论《内经》五郁之治
经言
五郁者,言
五行之化也,
气运有乖和,则五郁之病生矣。其在于人,则凡
气血一有
不调而致病者,皆得谓之
郁证,亦无非
五气之化耳。故以人之
脏腑,则木应肝胆,木主
风邪
,畏其滞抑,故宜达之,或表或里,但使
经络通行,则
木郁自散,是即谓之达也。火应心与
小肠,火主
热邪,畏其
陷伏,故宜发之,或虚或实,但
使气得升扬,则
火郁自解,是即谓之
发也。土应脾胃,土主
湿邪,畏其壅淤,故宜夺之,或上或下,但使浊秽得净,则
土郁可平
,是即谓之夺也。金应肺与
大肠,金主
燥邪,畏其秘塞,故宜泄之,或清或浊,但使气液得
行,则金郁可除,是即谓之泄也。水应肾与
膀胱,水主
寒邪,畏其凝溢,故宜折之,或阴或
阳,但使精从
气化,则
水郁可清,是即谓之折也。
虽然,夫论治之法固当辨此五者,而不知经语之玄,本非凿也,亦非专治
实邪而
虚邪不
在是也。即如木郁之治,宜于达矣,若
气陷不举者,发即达也;气壅不开者,夺即达也;气
秘不行者,泄亦达也;
气乱不调者,折亦达也。又如火郁之治,当用发矣。若
元阳被抑,则
达非发乎?脏腑留结,则夺非发乎?肤
窍闭塞,则泄非发乎?
津液不化,则折非发乎?且夺者挽
回之谓,大实非大攻不足以荡邪,大虚非大补不足以
夺命,是皆所谓夺也。折者折中之谓,
火实则
阳亢阴虚,火虚则气不化水,制作随宜,是皆所谓折也。由是观之,可见五者之中,
皆有通融圆活之道,第《
内经》欲言五法,不得不借五气以发明其用,但使人知此义,则五
行之中各具五法,而用有无穷之妙矣,安得凿训其说,以隘
人神思耶?学人于此,当默会其
意,勿使胶柱,则心灵智能而无有不通矣。